非法拘禁债务人,索债不成反获刑

2016-06-30 16:2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王纪锋)日前,驿城区法院对一起因索要欠款而非法拘禁他人的案件作出判决,债权人王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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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系生意伙伴,双方做生意期间,一直诚信交往。后因李某某使用王某某的一批钢筋一直未支付货款,王某某数次向李某某追要,李某某一直拖着未还。王某某感觉李某某未诚意归还,遂于2015年7月18日11时许,纠集李某、黄某等人以商谈还款为名强行将李某某带上一辆汽车,先后押至宾馆、洗浴中心等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王某某、黄某、李某以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要求李某某还款,双方因欠款数额与未达成一致未果。7月27日7时许,李某某趁黄某、李某等看管人员熟睡之机从宾馆逃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系索取合法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当庭认罪悔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王某某当庭表示悔恨,本来自己有理的事,因为不懂法,一时要债心急,使用非法手段,走上犯罪道路,以后学法守法。

  法官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经济交往逐渐增多,引起经济纠纷不可避免,产生经济纠纷后,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主张权利,切莫使用非法手段,否则可能“有理”变“无理”,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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