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物业有纠纷 法官来调解

2016-12-22 15:3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鄢俊俊)近期,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此批案件的标的额并不大,一般都是在2000元以下。这说明业主并不是承担不起,只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出现了矛盾、沟通、交流障碍,才最终闹上法院。

  2016年9月中旬,驻马店市某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将该小区部分业主告上法院,其理由是小区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给公司造成很大困扰。法官为了做到案结事了,花费大量时间到涉案小区走访,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积怨已深的原因,不厌其烦的与双方分别谈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解双方的怨气。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在起诉过程中也发现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会积极作出改变。业主亲身体会到法院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努力后,最终也愿意支付物业费。双方达成和解,物业管理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业主补缴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撤诉,双方达成和解,皆大欢喜。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原则。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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