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正文

曝福建一森林公安副局长在夜总会打砸包厢

2015-12-18 13:33 来源:重庆晨报

曝福建一森林公安副局长在夜总会打砸包厢(图)

  福建一森林公安副局长被指夜总会打砸

曝福建一森林公安副局长在夜总会打砸包厢(图)

  事发地

曝福建一森林公安副局长在夜总会打砸包厢(图)

  事发现场

  12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委向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证实,就网上传出“平潭森林公安局局长林庆标”在夜总会包厢打砸公共财物的事情,纪委信访办已接到举报,目前已分派到相关科室进行调查。

  上游新闻发现,今年7月15日,一份任职文件显示,林庆标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森林公安负责人夜总会里用衣服遮脸

  17日晚,@媒体人欧菲发布的“平潭森林公安局长上夜总会 怒砸包厢设备后蒙头离开”的微博称,16日晚,福建平潭森林公安局局长林庆标、东澳卫生院院长等人,在平潭金鼎至尊夜总会219号包厢聚众闹事,并打砸毁坏包厢电视显示器、点歌机等设备后,扯着外套蒙头离开。

  微博所附三张配图,是截取的监控视频画面。其中一张夜总会“大门口”的监控显示,并行着出门的两人中,画面左侧男子,用手拉着深色外套遮挡住了头部;另两张“金鼎厅”的监控显示,用外套套头遮挡脸部的男子,外套颜色却是浅色。

  18日上午,@媒体人欧菲向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透露, 他也是17日晚上通过邮箱收到的相关举报材料。核实过相关视频、基本确认微博第三张图片即“金鼎厅”位置蒙头的男子,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林庆标后。第一张“大门口”处蒙头的换成了卫生院院长,画面右侧低着头的浅色外套男子是林庆标。

  11分钟监控视频还原部分事实

  在@媒体人欧菲转发给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的举报邮件中提到:12月16日晚,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林庆标、东澳卫生院院长等一行人,在平潭金鼎至尊夜总会219号包厢找小姐,大肆喝酒,聚众闹事,并严重打砸损毁金鼎至尊内电视显示器、点歌机等包厢内公共物品。

  邮件提供的6段监控视频均为17日凌晨所拍摄:

  0:18:45,两个男子从一包厢走出,没过多久又回到了包厢;

  0:19:33,第三名男子走进该包厢;

  0:23:41,包厢门打开,两名女服务员A和B走出包厢,低头商量着什么;随后,服务员B快步走开,服务员A又进了包厢;

  0:24:02,包厢门再次打开,一男子推搡扎马尾的女服务员C,将其赶出;20秒后,服务员A再次走出包厢,靠在走廊墙边;

  0:24:52,三名男子从包厢出来,其中一人脸色看上去不快,有找找服务员理论的举动,不过,被身旁另一男子劝住、拉走;

  0:29:39,三名男子通过“金鼎厅”,走在最后的男子将外套拉起套在头上;路过走廊时还将头蒙住了一小会儿;

  最后,三名男子离开夜总会;走在后面的两人中,画面靠左的一位继续用手拉着外套遮挡头部。

  基于隐私原因,包厢内并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邮件提供的视频并未拍到219包厢内三名男子到底做了什么。不过,邮件另附有两张配图,据称为包厢内被损坏财物的实景拍摄。

  当地纪委:已收到举报并展开调查

  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根据邮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金鼎至尊负责人小王的手机号,他称不认识林庆标,也是事发后才知道被打砸一事的。

  @媒体人欧菲介绍称,“我跟夜总会负责人联系过,他们说对方已经就损坏的物品进行了赔偿,但没有提到具体的赔偿金额。”

  一份今年7月15日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党组发布的《关于刘栋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中显示,林庆标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18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员称,林庆标不在办公室,下乡办事去了。

  随后,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称,17日傍晚信访办也接到了针对林庆标在夜总会闹事、损坏公共财物的举报内容,18日一早已通过内部办理程序分派到相关科室办理。

  工作人员称,一般的举报件的办理时间为2-3个月,但违反八项规定的会快查快结,具体多少天要看调查情况。此外,“因调查还没有结果,具体是什么人,有没有这个事情,有没有构成违纪,要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作出认定。”

  另据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了解,公安部2013年9月出台“三项纪律”: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违者一律先关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就“三项纪律”第三条中“进夜总会娱乐”作出补充说明,“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包括公安民警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

  此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主要是指:1、接受营利性陪待、观看淫秽节目及接受色情性质服务的;2、发生嫖娼行为的;3、在夜总会寻衅滋事的;4、在夜总会赌博、吸毒的。

责编:王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