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消息,内地艺人鹿晗从韩国男团EXO退团后,今年1月遭前经纪公司SM娱乐提告“侵权”,法院23日当庭宣判他无责。
鹿晗所代言商品的厂商,使用他过去在SM娱乐期间拍摄的照片,SM娱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提告,23日判决结果出炉,因SM娱乐曾在韩国贩卖艺人图像,网上也广泛流传该旧照,无法确实证据证明是鹿晗“授权”给厂商使用,所以宣判鹿晗无责,而他所代言的商品公司则须赔偿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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