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改革关键也在简政放权

2014-11-26 08:1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24日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据了解,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11月24日《人民日报》)

  人们期盼驾照能够自学自考,并不是这一方式具有足够的性价比,客观来说自学自考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即便是允许未必会成为普遍的选择。之所以被期盼,更大因素其实是当下的驾驶培训收费高、服务差、不便利使然,它不仅加大了个体的经济负担,也给个人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培训左右生活与工作的安排。由此,民众更期望有成本更低、更灵活的培训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选择权,实现便利驾考。

  当下在驾照考试最大的弊端是培训与考试不分,报考者要求必须要有培训的经历,并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这客观上具有非培训机构的排他性,赋予了驾校事实上的市场壁垒,驾校培训成了报名的前置条件。

  此外,驾驶培训也不是充分竞争的市场,驾校的设立不仅门槛高,手续复杂,呈现出典型的管控特色,反映出公共管理对市场干预过度、管得过死,甚至在一些地方本能地形成利益壁垒。譬如部分驾校为交警部门所属,事实上形成了抵御市场竞争的规则壁垒。有的地方驾校培训供不应求,而另一方面“黑驾校”屡禁不绝。培训与考试不分,驾驶培训的行政干预过深,客观使得驾校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市场调节失灵,民生利益受损。

  驾驶培训考试改革,归根结底是权力、管理与市场的命题,关键还是收回权力伸得过长的手、斩断与民争利的手,实现简政放权,把驾驶培训还给市场调节,除了必要的资质认定之外,全部交给市场,发挥市场配置培训资源的作用,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赋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从而形成利益制衡,达到驾驶培训最优的服务供给。

  首先是降低驾驶培训主体的准入门槛、扩大从业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允许个人和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实行资质管理,健全法律责任。其次是推进驾驶培训与考试分离,有效隔离考试对培训的庇护与干扰。一方面,可以实行驾证考试培训师签名制度,作为报名的前置条件,避开利益关联。对培训师实现资质管理,并明确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严格驾驶考试的程序,完善考试的科学设计,把好安全的关口,并作为一根指挥棒,“遥控”培训的规范服务。(木须虫)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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