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十”应从现实照进网络

2015-06-03 16:59 来源:映象网

  上天猫买茅台和五粮液,结果花13万多元买到的168瓶酒全是假酒,消费者朱先生为此状告天猫公司。 昨天,原告告诉导报记者,在首次庭审之后,已经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要将两个商家都列为本案被告,他的诉讼请求也变更为要求售假商家“退一赔十”,支付133万多元的高额赔偿,而天猫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原告的申请还需要经过法院审查,目前法院还没有答复确认。(6月2日 《海峡导报》5版)

  《食品安全法》第96条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朱先生购假酒,肯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商家知假售假,适合此条款,应当按规定赔付消费者十倍的赔偿。

  酒类属于饮品,不符合标准会给饮者的安全带来隐患,再者,即便这是网购行为,《食品安全法》也没有把网购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其实,网购更是假冒伪劣的藏污纳垢之地,工商总局的多次检测表明,网络交易的假货、翻新产品、山寨产品等,比实体店更猖狂。从这个层面看,网购食品更应当依法规范和严惩。

  朱先生起诉天猫和追诉售假商家,受到诸多网友的普遍声援,法律界人士也从法律的角度证实了朱先生诉求的合理性。这不难看出,朱先生按法律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属正当诉求,已经没有太多争议,哪怕他是知假买假,法院也应支持朱先生的合理诉求。然而,法院还没有审查朱先生的诉求,是否会采纳法律界人士的这一建议,也是一个未知数。

  如果法院判决了商家十倍赔偿,商家要因此而赔付给朱先生130多万元,这是一个巨额的赔偿。所以,有一种忧虑是,这是否会默许一部分人以知假买假而获得不当得利?其实,这种担忧既是多余,也毫无道理,知假买假的索赔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如果朱先生没有维权意识,没有发现所购白酒为假冒,那么,他将损失13万元。网购的数量很大,假酒商家知假售假,会有多少非法收益呢?其实,我们不必忧虑靠职业打假致富,他们致富了,说明我们的市场假货太泛滥。若商家都能遵守法律,正当经营,靠职业打假致富也就成了异想天开。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法律就是为了矫正不法行为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退一赔十”当然不只当画看,必须严格执行。网购交易量非常巨大,监管缺失导致假货泛滥,我们有必要对网络售假行为较真,依法惩处,规范市场。事实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杜绝网购中的假冒伪劣,也能促进网购健康发展。总之,我们期待着法律法规从现实照进网络,成为震慑不法网商的利剑。(黄齐超)

责编:刘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