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被追责是面警示明镜

2015-08-28 08:33 来源:映象网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人民网 8月27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中出现了“为官不为”现象。一些人饭不吃了、礼不收了,可事却不办了;更有甚者,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场哲学,不思进取,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现在风头正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因为多做事而做错事,甘做“逍遥官”、“太平官”。面对问题和矛盾“躲着走,绕着走”、“互相推、怕缠身”,当“好好先生”,“偷得浮生半日闲”。诸多冠冕堂皇的借口背后,是与转作风消极对抗。

  甘当“太平官”,尸位素餐,危害程度不亚于贪腐官员。其思其行,误国害民。试想,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对本职工作不肯干、不去干,自然难以抓住转瞬即逝的发展机遇;其结果,不仅降低行政效能、损害群众利益,而且影响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不作为也是失职。尤其在当前,改革爬坡过坎,任务艰巨,要的就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勇于担当的精神。中央一再强调,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严肃追责“为官不为”,它告诫我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守住信念防线、道德底线,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以发展为重、以事业为先,用心谋事、尽心干事,坚决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如何才能有效破解为官不为的心态,激发各级干部热情?这需要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带病在岗”、为官不为的干部退下去,把为民务实、清廉有为的好干部用起来,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对懒政者产生刚性约束,进而从根本上遏制“为官不为”的消极思想和行为。

  国务院大督查对59名干部严肃追责,这是一道警示明镜,再次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不作为,就是尸位素餐,必将被清理出局。(秦风)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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