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
六、切勿将护照作为抵押品或代用品。
七、藏匿护照而隐瞒不报将给护照补发造成困难。买卖护照将受到法律处罚。
八、万一护照遗失,应尽快将情况报告使领馆注销,避免被他人所用。
九、拾获他人护照,应尽快交本人,或寄送给原发照机关或就近的使领馆处理。
十、原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应妥善保存原中国护照,或将其送使领馆注销(与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一并递入,注销后的中国护照将退还本人)。
十一、要注意检查护照有效期,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以免护照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