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首页 新闻 原创 视频 评论 财经 房产 汽车 家居 教育 健康 科技 旅游 体彩 消费 娱乐 公益 河南爆款 数读有道 郑在读书
智库河南
映象首页 > 智库河南 > 重点推介 > 正文

坚持和创新“德法双治”治理范式

2017-10-12 14:45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在治国理政的方式上,德治与法治是两个主要手段。纵观中外历史发展,只有实现法治与德治的协同互补,才能形成良好的治理体系,产生好的治理效果。古代中国奉行“德主刑辅”的观念,坚持德法并用,实行“重德轻法”的治国方略。这一治国方略曾产生积极影响,但也有着明显的缺陷。当代中国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德法双治”、德法相济,构建和实施“德上法下”“循法成德”的新型治理范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又一次伟大转折,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治理国家和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一方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引领作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治国之道,体现了我们党对治国方略的科学认识。其伟大意义,就像我们党成功地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一样,体现了党对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一、治国理政需要“德法双治”

  国家和社会都是复杂的集合体。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关键在于引导社会成员的思想,规范其行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具有多元综合性。古代中国在治国理政方式上实行“礼乐政刑”相结合,道德与法律是两个主要治理手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实现、怎样实现“德法双治”,是一个重大论题。

  1.德治与法治协同发力是世界各国进行国家治理的共同选择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每个国家都会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选择合适的治理方式,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中国与西方国家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都很重视法律和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但由于政治文化背景、国家治理模式不同,所以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法治和德治的倚重、偏向有所区别。

  古希腊文化中以柏拉图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的人性恶思想,在罗马时代就与基督教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西方文化中影响深远。这种思想认为,彻底消除人性中的恶及其在权力上的延伸是不可能的,要最大限度地遏制它,就要以法律制约权力。受古希腊崇尚法治的传统及资产阶级宣扬个人权利至上的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西方文化中形成了一条清晰的法治思路:人性恶—法律—三权分立—人权。这种思路认为法律能提供规则之治,有利于实现正义、维护秩序,因而强调国家治理手段中法律惩罚重于道德教化。总体而言,资本主义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的。

  与西方国家不同,古代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氏族血缘关系未被打破,国家直接建立在氏族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以血缘为基础、家族为本位的结构,国在家中,家国同构。儒家准确地把握 了这种血缘宗法性,主张以伦理政治来调控国家。采纳儒家的治国主张,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奉行“德 主刑辅”的观念,坚持德法并用,以德为主、刑为辅,实行“重德轻法”的治国方略。

  2.古代中国的治国理政思想

  (1)儒家的“德治”思想。“德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法律文化基因之一。孔子最早系统、全面地阐述德治思想,提出要以德施政。西汉的贾谊、唐朝的韩愈、北宋的王安石等都是古代中国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在“法治”[ ]与“德治”的关系上,他们基本上都认为法律手段只治标不治本,为政之本在于发挥仁义道德的感化作用,要在礼法兼用的基础上以礼为主。通过统治者的道德垂范和民众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这种治国模式的消极性主要是过于重视道德在治国中的作用。片面强调德治会造成泛道德主义——单一的德治缺乏约束力,如果道德目标定得太高而得不到实现,所谓的“德治”就成了空谈甚至是摆设。不仅如此,古代中国的“德治”强调的是帝王以德治国,具有强烈的“人治”色彩。

  (2)法家的“法治”思想。中国历史进入战国时期后,人们的逐利意识增强,社会治理模式开始由“礼治”向“法治”转变。先秦法家思想产生并发展于大争之世,论证了以“法治”取代“礼治” 的重要性。管仲较早提出“以法治国”,子产提出“宽猛并用”的法律思想,商鞅极力主张以“法”代“礼”。法家的“法治”,本质上是法、术、势三位一体的规则之治。“法”,即外在的强制性规则体系,主要是刑罚;“术”,主要是“循名责实”;“势”,即权力。 先秦法家“法治”理论的基础是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在先秦法家看来,趋利避害乃人的本性,治国者可以充分利用利益驱动原则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以实现国家的大战略;既然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的,就可以运用赏罚机制加以引导和约束。在“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上,与儒家倡导“德主刑辅”(“德主法辅”)不同,法家主张“法主德辅”,认为仁义道德不能治理天下。对于单纯实行法治的弊端,先秦儒家有清醒的认识:单纯的法治缺乏人的主观判断,实难真正有效治理国家;同时,单纯的法治着眼于维护道德底线,忽略高尚道德的教化作用,难以提升人的境界。

  (3)“德主刑辅”治国模式的形成。先秦儒家重视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张以德正心。先秦法家则重视以法律手段治理国家,主张以法建制。二者过于强调道德或法律的单方作用,在治国过程中都遭遇到了障碍甚至遭受了失败。秦朝专任刑罚,导致民怨沸腾,历二世而亡。汉初无为而治,后来也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主张儒法结合、道德与法律手段共用来治天下的正统儒学应运而生。 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德刑并用的治国主张。董仲舒将他的“德主刑辅”说置于天人感应说和阴阳五行说的基础之上,将之说成是上天的意志,使之披上了宗教神学的外衣,从而更能迎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自西汉起,“德主刑辅”说为古代中国历代统治者所推崇,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推动了当时社会发展。然而,“德主刑辅”治理模式有一个明显缺陷,即难以使人产生对维护道德底线的“法”的真实情感。人们缺乏对“法”的情感认同,道德底线就很难真正得到维护。

  二、传统“德主刑辅”思想及治理模式再审视

  “德主刑辅”思想及治理范式产生并发展于我国封建社会,是符合当时社会需要的,其对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也有较为深刻的影响。 例如,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谦抑性( 具体表现为慎用死刑 等),就是“德主刑辅”思想的重要体现。我国现行《刑法》中的很多规定,如在定罪量刑时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因素,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都是“德主刑辅” 思想的体现。2014年10 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的“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等理念仍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应当合理借鉴。在肯定“德主刑辅”法律观念的积极意义的同时,还应当看到,这一观念提倡的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德”“法”关系并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1.“德主刑辅”是中华法系之伦理本位传统的集中体现,过于强调道德的作用

  在“德主刑辅”治理模式下,道德的作用被无限放大,法律被边缘化,这与我们今天提倡的全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明显不符。而且,传统的“德治”以家长制的封建社会为背景,现代社会则是崇尚平等 的民主社会。我们今天所讲的德治,是要倡导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性的道德,建立新的道德体系,其与传统社会的“德治” 在目的、内 容等方面有本质不同。

  2.“德主刑辅”是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带有极强的人治性特点

  “德主刑辅”中的“德”有严格的等级性特点,并不具有普遍性;其中的“法”将君主排除在外(实际上,君主的意志便是根本大法)。在此前提下,君主的道德品质对国家的福祸安危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一人可兴邦,一人可丧邦,这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上一个不可不重视的有规律性的现象。”[ ]古代中国的礼治、德治、律治,都不是真正的“法律的统治”,而是“人治”。无论是法家倡导的“法治”,还是儒家倡导的“德治”以及由此衍生的“德主刑辅” 思想,在根本上都没有脱离人治的藩篱。同时,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制停留在法律与伦理合一的伦理法阶段,未能迈入工业社会的独立法阶段。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的,我们要建立的法治是一种建立在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基础上的治国方略和社会治理方式,所维护的是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3.当代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德治”赖以生存的土壤

  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道德在人们的社会生活规范中居于核心地位。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传统的熟人社会模式逐渐演变为陌生人社会模式,实现经济价值成为人们行为的重要动力,人们的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渐强,法律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调控作用。

  综上,传统“德主刑辅”思想及治理模式并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德与法的关系,充分发挥二者在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 中的功能和作用。

(责任编辑:王庆河)

专题

专栏:决胜全面小康  让中原更加出彩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最近省委强调,“十三五”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历史任务,就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关键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宣传阐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引领亿万河南人民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的伟大事业。为此,从即日起,本网开设“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专栏,陆续刊发专家学者的系列理论文章,以飨读者。【详情】

决胜全面小康系列研讨会

理论豫军

以金融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以金融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这为以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更多机遇。 【详情】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