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首页 > 财经热点 > 正文

工商总局严查网购公布10起案例 5起涉及淘宝
  • 2015年01月28日 15:48

  • 来源:映象网-经济广播

  昨天,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其中,5起涉及淘宝。

  以下是工商总局公布10起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某淘宝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典型案例二:某非医疗机构利用微博和网站进行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

  典型案例三:某网络技术公司以虚构交易形式为他人网店提升商业信誉案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以虚构交易的形式为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典型案例四:某百货公司采用“刷单”形式虚构本公司交易行为案

  当事人虚构交易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典型案例五:某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等商品案

  当事人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六:某袜业公司网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典型案例七:某个体诊所未在其网站首页自行亮照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行为,工商部门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典型案例八:某金店经营者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案

  当事人以虚假的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第四款“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典型案例九: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在网上进行虚假宣传案

  当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典型案例十:某网店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责编:张静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