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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热线》:送货上门不检查 产品瑕疵自己担
  • 2014年08月29日 12:29

  • 来源:映象网-经济广播

  《消费维权热线》案例:胡女士最近花3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当洗衣机送到家时,胡女士丈夫不在,只有她和孩子在家,而且孩子正在哭闹,一着急胡女士就没有开箱检查,直接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可是等到晚上胡女士丈夫回家拆开包装后,却发现洗衣机正面箱体上有一个明显的凹痕,于是向商家提出换货。但商家却称胡女士已经签了字,当时也没有提出异议,而洗衣机箱体上的凹痕不能证明就是商家造成的,所以拒绝换货。商家还称,只有洗衣机的质量有问题才可以免费换货。无奈,胡女士只好自认倒霉,可是每当看到洗衣机上的凹痕心里就郁闷不已,后悔当时太疏忽,同时也质疑商家太不厚道。

  《消费维权热线》回复:家电产品在出厂运输的过程中,有时会因碰撞而损坏外壳,对此,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及时检验。另外有的家电产品随箱还装有一些必要的配件,消费者在收货时也要注意仔细检查,看是否齐全。三包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也明确规定“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家电厂商把验货以消费者的签字为准,消费者在收到货时,即使没有打开检验,但只要签了字,就视同已经验货,此后如果出现配件缺少或是产品外壳瑕疵,都不再负责。所以在家电产品送货上门时,消费者务必开箱验货,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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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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