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为残疾人上交通意外险 符合条件者今起申报

2014-04-10 08:45    来源:郑州日报评论

  )昨日,从市残联传出好消息:从2014年7月起,我市将为中心城区持二代残疾人证的社区居民购买团体交通意外伤害险,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出资。今起,符合条件者可到所在社区申报。

  “为残疾人购买交通人身意外伤害险,也是市政府2014年民生‘十件实事’的具体项目之一。” 市残联维权处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新近下发的实施方案, 从2014年起,采取“个人申报、政府购买、集中办理”的方式,完成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区残疾居民办理交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参加团体交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对象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和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具有郑州市常住户籍并持有县及以上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社区居民。

  从保险公司购买的交通意外险,将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负责“埋单”。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市内公交车、地铁而发生意外事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赔付。每次保险缴费的保险有效期为一年。

  需要提醒的是,残疾人所在社区4月10日~4月30日将对持二代残疾人证者进行摸底调查,有愿申请办理交通意外险的残疾人朋友,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领申报表,进行填写申报。

    (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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