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大战升级 广药加多宝互斥恶性竞争

2013-06-07 09: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红罐”凉茶之争再次升级。

  6月5日,加多宝集团在其官网上发布《莫让恶性竞争铸成行业悲剧》的公开信,矛头直指5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广药集团的表态。

  没完没了的官司、广告战、口水战,乃至终端市场上的拳脚相向……去年5月广药集团正式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之后,围绕“谁是正宗凉茶”,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战争”至今尚未停息。

  唇枪舌剑争装潢权

  5月15日,加多宝与广药两个“老冤家”在广东省高院里对簿公堂。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广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除此之外,广药集团还提出了高达1.5亿元的经济赔偿。

  9时开庭,现场便充满了火药味。诉讼双方就多个争议焦点展开唇枪舌剑,以致审判长不得不提醒双方代理人,尽量不要使用攻击性语言。

  双方争议焦点如下:

  一是知名商品及其特有包装是什么?

  广药认为,知名商品应为王老吉凉茶。大量证据证明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是由王老吉三个字作为核心要素,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的包装装潢,三个要素是一体的,构成特有包装装潢的全部要件。

  加多宝认为,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采用王泽邦配方的红罐凉茶商品”。

  二是“红罐”包装归谁所有?

  加多宝认为,其他企业多用绿色作为凉茶产品的包装,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并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

  广药则表示,本案诉争的标的物决定了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凉茶不可分离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

  谁是王老吉正宗传人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这等耳熟能详的广告语由于最近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禁止加多宝使用,在消费者耳边绝迹。而最近的加多宝推出的《传人篇》广告,足以说明商战的硝烟并未停止。

  5月底,加多宝在媒体投放的王健仪《传人篇》广告,广告称“我是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我在九十年代已经将祖传凉茶秘方独家传授给加多宝,从未授予其他企业或个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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