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大战升级 广药加多宝互斥恶性竞争

2013-06-07 09: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司法机关被利用?

  加多宝和广药这轮争议来源于广州中院使用“诉中禁令”。这一禁令让加多宝的宣传营销策略不得不调整,继而可能将影响今年销售业绩。

  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内在重大案件中首次使用“诉中禁令”,以后可能在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中将被广泛使用。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毅介绍说,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简称“诉中禁令”。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广告中‘改名’与事实不相符合,但加多宝广告是否构成侵权问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时,法院不应该轻易使用诉中禁令。因为这种做法对商业实体影响很大,并且很难有挽救措施。”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据介绍,诉中禁令在国外的使用非常严格,不是当事人一提出就能采用。使用诉中禁令的手段,能使对方公司丧失商业机会、导致企业未来没法生存。因此,一般法院都需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侵权事实是否清楚、侵权后果是否对对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等,避免司法机关成为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实质是争品牌争市场

  最近两年,广药和加多宝之争没有停息过。专家认为,如今的企业竞争已经进入品牌博弈时代,“红罐”之争的实质是品牌争夺、市场争夺。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认为,在品牌界,“红罐”之争是一个世纪之争,是前所未有的品牌冲突。“加多宝的确是个魔术师,把王老吉推向市场,营销立下了汗马功劳。无论是市场定位、渠道管理、还有机会事件的营销都非常成功,加多宝发扬光大了这个品牌。”

  中国品牌研究中心主任王海忠认为,红罐之争的实质,是品牌在有形元素和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

  “对于两家企业来说,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品牌争议是值得肯定的,无可厚非。”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铭告诉记者,无论是过去的合作关系、还是现在的互相争斗,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服从于企业的发展战略行为。对于两家企业来说,赢得诉讼将会有利于占领市场;而一旦败诉,将必定付出巨大的代价。

  他指出,不少人都愿意看见两家企业握手言和,但这是一种良好的愿望。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竞争是主流、永远不会停止。“激烈的市场竞争最终受益者一定是消费者,我们也希望中国的凉茶市场上也出现如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这样的两大品牌。”

  相关链接

  广药加多宝之争

  1995年,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第一罐红罐王老吉凉茶;

  1997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许可使用期至2010年;

  2002年-2003年,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7月,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为15年),此案曝出鸿道集团董事长在续签“王老吉”合同中,曾向李益民贿赂300万港币;

  2011年4月,“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授权给广东广粮集团,作为该公司旗下30类非凉茶产品品牌使用,加多宝发声明表示反对;

  2011年12月底,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

  2012年7月,广药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该申请;

  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双方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

  (曾亮亮 赵东东 肖思思 毛一竹)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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