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紧急摸底房地产融资

2014-02-27 10:2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2月26日,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罕见地对流动性与人民币“六连跌”作出表态,同日,在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国内12家主要银行亦众口一词地称,“没有停止发放房地产贷款”。监管部门“维稳”的预期管理举措逐渐浮出水面。然而,如今的市场情绪并非一朝形成。若要防止“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监管部门还可以向格林斯潘学习很多。

  2月26日,工农中建交、招行、民生、中信、浦发、华夏等10家银行一致在各自官网发布类似重要公告称,“一贯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政策”,“没有停止发放房地产贷款”,“稳健审慎地开展房地产相关金融业务”,“将继续保持房地产贷款平稳发展”。平安、光大当日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做出类似回应声明,但未发布公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兴业停贷引起的市场恐慌事件已经引起高层关注。在国务院要求下,银监会25日紧急向各银行摸底最新房地产融资政策。

  据了解,除兴业银行外,目前其他银行房地产融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银监会要求主要大型银行近日公开发布新闻稿件或在银行官网上公告房地产融资政策,澄清传言,稳定市场。

  兴业暂停房地产融资事件引起24日上证指数大跌1.75%,市场一度传出交行、招行也暂停或收紧房地产融资业务,兴业银行当日晚间紧急公告证实“暂停部分房地产新增授信”后,余波还在继续。25日,A股继续下跌,上证指数跌幅达2.04%,地产、银行板块继续领跌。

  26日,地产板块、银行板块企稳,分别上涨0.8%和0.53%,上证指数报收2041.25点,上涨0.35%,市场情绪暂时稳定。

  不过,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尽管多家银行集体维稳,表态未暂停房地产融资,但银行收紧房贷已成2014年趋势。

  十银行表述如出一辙

  应银监会要求,招行26日早间率先在其官网发布重要公告称,“招商银行一贯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政策,稳健开展房地产相关融资业务,近期未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

  其他银行也纷纷在午间发布类似公告。工行通过快讯公告称,目前房地产贷款政策没有变化;中行在题为《中国银行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的动态公告中称,目前中行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稳定,公司、个人房地产贷款业务正常开展。交行、建行、农行、中信、浦发、华夏、民生也在公告中做了类似表述。

  综合来看,前述10家银行均强调“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政策”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市场情绪之举溢于言表。

  “公告都是方向性的内容,不可能太具体,但对于稳定市场慌乱的情绪而言是很有必要的。”一位交通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一个表态,就算近期要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现在来看也要缓一缓了,银行是有一定社会责任的。”

  地产融资“有保有压”

  一位中行分支机构中层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地产贷款在银行信贷资产中占很大比例,任何大银行都不可能突然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因为一旦断然停掉,自身存量房地产贷款很可能要进入不良。正所谓,“毙敌一千,自损八百”。

  尽管各大银行表态房地产融资政策未变化,但银行渠道收紧房地产融资趋势由来已久,2013年四季度开始又进入新的收紧周期。

  央行发布的《201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去年12月末,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07万亿,同比增长9.8%,增速比上季度末低3.3个百分点。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52万亿,同比增长16.3%,比上季度末高1.4个百分点。

  “2011年、12年调控期里面,开发商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只能付出更高的成本通过信托融资。去年好一些,但中小开发商也很难从银行表内拿到贷款。”一位广发银行分行副行长向记者称,“现在基本是名单制管理,每年都会从销售额、资金链、项目进程、负债偿还等多个方面对名单中的房企进行重新核查,风险较大的马上剔除,就是大家说的‘黑名单’。总体来看,今年的情况比去年差一些,我们基本集中在一线城市的一级开发商,三四线城市开发商资质差一些,我们网点也沉不下去,国有银行可能下沉深一些。”

  就算在一线城市,房地产贷款收紧趋势依然明显。数据显示,2013年末,北京市中资银行本外币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248.4亿,同比下降5.3%;上海市中外资银行本外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贷款全年增加398.2亿元,同比少增12.9亿。

  工行分支机构高层表示,每年房地产相关贷款规模都在净压缩,“表外涉房非常谨慎”。

  据记者了解,在住房按揭贷款上,民生已暂停多年,平安、招行等其他股份行也尽量压缩额度,往利差更高的小微贷款上倾斜。

  2014年的房地产融资政策方向如何?几大国有银行的公告给出了基本态度,中小户型住宅项目、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项目将得到开发贷重点支持,按揭贷款主要支持首套房贷款需求和保障房按揭需求。

  (钟辉 王冠)

责编: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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