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不足最低国债承销额 财政部点名国君
“整体上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比较紧张,而降准、降息的预期和信号又不甚鲜明。”该人士表示,“银行作为债券市场中的重要买方,资金趋紧时会压低债券价格。”
事实上,资金面偏紧的信号早已传出。6月14日,财政部拍卖的150亿元国债中,仅95亿元成功拍出,这是过去23个月以来,国债市场中出现的首次流标。
“国债、金融债等高信誉类债券的投资者更多用于资金配置,而不是投资本身。”前述固定收益研究员坦言,“在市场资金面紧张时,这类债券就更不受机构欢迎了。”
记者拨打中银国际定息收益部了解情况,但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或有更多机构离场
中银国际等券商之所以从国债承销业务中“抽身”,一方面源于市场资金面趋紧,另一方面则在于国债承销的业务收入并不可观。
“除了国债外,金融债等高信誉债券由于票面收益较低,因此承销收益空间有限,承销机构的收入往往来自于承销时的佣金。”华中某券商固收经理表示,“但为了销售成功,许多承销机构会把佣金返给买方,而承销本身又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这就可能造成了承销方的亏损。”
在该人士看来,机构热衷于国债承销的动机,并非追求承销佣金收入,而是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承销国债就像是债券市场中的一枚符号,象征着公司在渠道、业务方面的综合实力。”该人士指出,“许多机构加入承销团并不是为了货币收益,而是为了提高名气和影响力。”
事实上,在一份中银国际的定息收益业务介绍中,承销国债的历史业绩也确实被其列为重要成绩。该介绍显示,中银国际作为交易所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从2003年至2007年6月底,承销国债总金额为852.2亿元,并多次夺得“标王”。
虽然如此,但加入国债承销团后,其所必须履行的成员义务也是摆在机构面前的难题。以财政部《201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要求为例,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最低投标需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4%;乙类为1%。最低承销额(含追加承销部分)则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1%;乙类为0.2%。
根据有关规定,最低承销比例一经确定,原则上将3年不变。
中银国际的退出,或与其承销压力不无关联,2012年第四季度,中银国际两度出现最低承销额不足情况。而据本报记者统计,中银国际并非未完成最低承销额次数最多的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以4次最低承销额不足,成为了被财政部点名最多的承销券商。
因而有业内人士预计,中银国际的退出,或只是非银机构离开国债承销市场的前哨。
“承销国债基本不挣钱,市场资金面持续趋紧的情况下,极可能会有更多机构离开这一市场。”前述固收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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