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分值下调 环保分值增加

2014-01-07 16:42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新的一年里,被称为陕西官场“大考”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有重要调整。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分值将下调,从2014年起,各市GDP达到全省平均值视为完成任务,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再加分。而生态环保指标分值增加,超额完成治霾任务的还能加分。

  昨日,2013年底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动员培训会在西安举行,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解释此次考核制度调整原因,“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体系,引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更新发展理念,切实消除唯GDP的问题。”

  亮点1

  保留“特色指标”突出区域错位发展

  调整后的指标体系将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定为一级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34%、25%、25%,涵盖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

  为突出区域错位发展,保留“特色指标”占总分值的6%,此外,“共性指标”占总分值的10%。

  “富裕陕西”突出考核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产业结构、科技成果转化、居民收入等指标,设置“稳增长、优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指标;“和谐陕西”突出考核收入差距,公共服务普及率、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社会治安满意度等指标;“美丽陕西”突出考核绿化率、环境质量指数、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指标。

  亮点2

  GDP分值降2分环保分值加13分

  今年起,考核指标中仍保留一定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的指标,但将“生产总值增长率”指标由原来的8分下调为6分。增设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比重、城镇化率等反映产业和城乡结构优化的指标。

  同时,“美丽陕西”即生态环保指标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其中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并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增设“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考核指标,增加治理雾霾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取消生产总值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凸显治理雾霾在当前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亮点3

  领导干部个人不再大会述职

  考核时间压缩,对部门和市(区)的考核时间分别由1.5天和2天,压缩为1天和1.5天。

  各单位考核测评大会上,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年初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区下达的指标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对表报告,今年起这一时间要压缩在30分钟内。而且领导干部个人不再进行大会述职。

  今后迎接考核,各单位不再专门集中整理资料,考核组查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陕西省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中每季度信息台账为准。凡突击整理纸质考核资料的,予以扣分处理。

  亮点4

  考核不收礼品特产不挂宣传标语

  考核期间的纪律也更加明确,考核小组统一食宿,不搞宴请、不上酒水,不高接远送,不馈赠和收受礼品、特产,不挂欢迎宣传条幅标语。同时成立监督检查组,设立举报箱,还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每个考核组中都有一名纪委的工作人员作为该组的纪律监督员,考核组在纪律方面出问题,组长负责。

  权威解读:考核指标为何要调整?

  现有考核体系偏重经济

  早在2013年6月底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就提出“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上月,中组部下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据悉,我省现有的考核指标体系虽然涵盖了经济、社会、民生、资源环境和安全稳定等五大方面工作,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类指标上,从最初的突出GDP总量和增速考核,调整到总量、增速和人均指标的考核。但从总体看,还是偏重于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说,今年的考核指标将要对GDP指标权重适当弱化,加大结构、质量、效益等指标的权重。同时更加突出灰霾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政府债务状况、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扶贫开发等考核指标的权重。

  探索干部年度履职公示制

  目前我省对省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是将个人民主测评结果和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得分结合衡量,“但是班子各成员分工不同,工作难易程度有差别,这样的考核方式客观上有失公允。”毛万春直言。

  他透露,今后对干部的年度考核,要突出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探索实行个人年度履职情况公示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在年终考核测评前,集中公示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让参评人员充分了解。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陈琳采写

  (原标题:GDP分值下调 环保分值增加)

责编: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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