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在即 江城部分旅行社欲转战代办市场

2013-09-26 15:08    来源:长江商报

  旅游法即将实施,武汉市旅游局开始整顿全市300家旅行社,各家旅行社采取措施应对大变革,诱骗跟团、强制购物将从旅游市场上肃清。旅行社将不再聘请社会导游,出团通知书上将附有详细的出游路线,不会安排购物点……由于旅游产品涨价及“三公”消费受限等因素影响,跟团游的人数大大减少,旅行社纷纷做出相应调整,有的旅行社开始改变原有的盈利模式,将服务重点向代办签证、代订酒店、机票等倾斜。

  “关在店里购物两小时,

  我们买了近9000元东西还被导游骂”

  “听很多朋友说泰国还不错,香港泰国游今年很火,谁想到会被年轻导游关在店里。”武汉市硚口区56岁的龚女士,中秋节和朋友一起报了一个香港泰国七日游的团,没想到乘兴而去,最终却败兴而归。

  “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十一之后,旅游法将实施,出游的费用都要涨价,同样的行程至少涨到五六千,我们泰国行的团费是4400元,后来加了280元。香港游很便宜,我们之前考虑过可能会有购物的环节,没想到会是强制购物。”龚女士说。

  “在香港期间,我们一共12个人,4个人买了东西,一共消费8900多元。我给女儿买了一个1800元的坠子,回到深圳看到一模一样的坠子,只要1300元。”据龚女士介绍,导游领着龚女士一行首先去了一个黄金饰品店,大家基本没怎么消费,于是导游又把团队带去一家表店。“进店后,保安把进出门店的两个门都锁上,导游说如果不买东西就不让出门。我们被关在里面整整两小时,买了近9000元的东西。”

  龚女士愤怒地说,“我们买了东西,导游还一直骂我们,说我们这么多人,才买不到9000元的东西,就我们这消费水平还算贵宾团,买这么少的东西不带我们玩。我们在香港人生地不熟的,不敢还嘴,怕被导游半路扔下。最后说好的蜡像馆和海洋公园都没有去,当天就把我们送走,直接回到深圳。”

  针对龚女士的遭遇,中南国际旅行社导游部梁经理认为,旅游市场恶性竞争导致旅行社服务质量打折,旅行社确实需要整顿。“导游骂游客的情况我以前也听说过,地接社导游的业务水平、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建议游客出游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不购买低价团,旅游法出台之后,这种现象应该不会再出现。”

  “旅行社将不再聘用社会导游”

  针对旅游法的实施,武汉市各旅行社纷纷采取应对措施。据湖北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的李经理介绍,每个旅游业的从业人员都把旅游法看了不下10遍。“从4月份旅游法草案出台,我们就一直在学习,包括社里的导游。处罚力度比较大,谁都不敢撞枪口。不过话说回来,整顿是迟早的事情,对市场上的恶性竞争我们也头疼,大家把价格压得太低,我们要想获利的话得想各种办法。”

  “十一之后,我们的出团通知书上附有详细的出游路线,如果在游玩过程中,游客发现导游安排的行程和出游安排不符,可立即向旅行社投诉。”森林国旅工作人员称旅游法促使行业自觉规范,旅行社将不会聘用社会导游,“我们安排的导游基本是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导游,这样的话,大大降低了导游与游客发生矛盾的风险,服务质量有保证。如果旅途中发生纠纷由旅行社出面解决,完全可以避免出现以前旅行社、领队、地接导游之间互踢皮球的情况。

  专职导游薪酬面临调整

  “旅游产品涨价,报团的人暂时减少了不少,再加上今年限制“三公”消费的大背景,跟团游的人数大大减少,我们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比如改变原有的盈利模式,服务侧重点也有变化。十一之后我们主要走单项服务,如代办签证、代订酒店、机票的业务。跟团的主要是中老年人的话,我们在设计路线上更多考虑他们的需求。”东吴国旅的经理万群峰表示,针对禁止安排购物的规定,我们要求导游尽量不带团去购物点,但是会安排自由活动时间。如果游客有需求,必须征得全团的同意,或者给游客提供路线,不推荐购物地点,建议在自由活动时间自主购物。由于没有购物返点,导游收益将会骤降,他们的薪酬体系也要做调整,暂时还没有具体补偿方案,目前导游都能拿到带团补贴。 

  整治首日 两家旅行社低价广告被撤

  遭遇旅游潜规则,市民可拨打027—82855773投诉

  旅游法实施在即,武汉展开集中治理,虽然各家旅行社小心翼翼,但执法首日仍有两家旅行社因违规发布低价广告招揽游客,广告被撤。今起,市民遭遇旅游潜规则,可拨打027—82855773投诉。

  从昨日起,武汉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已依据即将实施的旅游法,对该市的300余家旅行社展开专项治理检查。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管理部门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突出保障旅游者为主,重点对旅游市场无经营许可或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低价招揽、虚假广告、“零负团费”操作、诱导和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检查。

  “不少行业潜规则以前只能说是违规,现在有了专门的法律界定,谁也不敢逾越。”光谷一家旅行社负责人陈成道出了大多经营者的心声,“风头上谁违规必定会受到严厉处罚,我们只能小心翼翼,按规章办事”。

  据了解,在专项检查前的几个月里,武汉旅游管理部门曾多次组织旅行社集中对旅游法进行学习。但在首日的执法中,仍有两家旅行社违规发布低价广告揽客,被执法部门要求撤除。

  武汉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治理期间,市旅游局还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开设“市民旅游大讲堂·身边的旅游法”案例警示服务专栏,以案说法,让旅游者了解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此外,对于违法违规企业,管理部门将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季度以“武汉旅游质量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曝光”查处案件。

  法规

  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游法还对导游的行为作出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责编:王慧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