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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妇联关于"姐姐解困团"作用发挥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03-03 11:33 来源:河南省妇联

[摘要] 截止目前,“解困团”已走进妇女家庭20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心理疏导近300件,姐妹有困难、“姐姐”来帮助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各级解困团要抓好典型解困事例和典型解困人物先进事迹的发现挖掘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努力打造好“姐姐解困团”的工作品牌。

  为探索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市妇联于今年3月发起成立“姐姐解困团”,旨在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与妇女群众需求直接对接,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彰显党委重视、群众参与的三门峡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半年多来,“姐姐解困团”的作用发挥如何?还有哪些困难和不足?近日,市妇联采取实地走访、座谈探讨的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姐姐解困团”成立的背景

  (一)中央要求,创新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方式时不我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妇联作为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适应党和政府的新要求,顺应妇女群众的新期待,必须在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妇女儿童中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和抓手,深入基层,靠前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使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的得力助手作用。

  (二)市情所需,创新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方式责无旁待

  2010年,我们三门峡市被纳入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今年6月,又荣获了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最高荣誉——“长安杯”,我市以群众工作为引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做法受到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做群众工作、宣传工作、协调社会资源历来是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为此,市妇联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新时期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以成立“姐姐解困团”为切入点,为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添砖加瓦,积极发挥妇女群众的作用。

  (三)形势所迫,必须创新维护妇女权益新方式

  当前,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妇女群众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社会结构分化加剧,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经济成份、不同利益需求的妇女群众大量涌现,妇女群众工作呈现出工作对象复杂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等新特点。在我们的调研中,2011、2012两年,市、县两级妇联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405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4件,占信访总数的63%;劳动和人身权益类78件,占信访总数的20%;财产权益类和其他类68件,占信访总数的14%;政治权利类2件。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妇女维权需求仍是重点热点,同时,女性在财产权益、劳动权益以及政治权利等方面的维权需求和维权数量也在增长。二是传统的工作模式难以适应新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由严格管理的“单位人”变为相对松散的“社会人”,妇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地集中到了社区(农村)。在解决手段上,大多数还是依靠妇联组织,依靠传统的行政手段。当前,全市共有妇女群众111.4万,共有专兼职妇联干部2088人,其中专职妇联干部仅为566人,而且在妇女群众工作任务最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多数的妇联组织是名义上的组织(有人管妇女工作就算有组织),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难于适应当前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需求,我们面临新的挑战。实践中,我们感到,参与社会管创新必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妇女参与的模式,激发和凝聚广大妇女群众的智慧,促进妇女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逐步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姐姐解困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在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市妇联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主线,着眼于创新妇女参与模式,精心组建“姐姐解困团”,搭平台、建队伍,发挥基层妇女群众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目的在于通过妇女群众身边人解决身边事,化解妇女、家庭及邻里之间的矛盾,实现家庭、乡村(社区)、社会的和谐发展。目前,已在全市成立总团1个,人数10人;分团6个,人数40人;支团75个,人数365人;团小组454个,人数1174人;个体团员1879人,共计3468人,随时了解、排查和化解事关妇女、家庭、邻里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构建网络体系,彰显“姐姐解困团”的独特组织优势

  “姐姐解困团”总团设在三门峡市妇联,团长由市妇联主席担任,主管权益的副职担任副团长,成员从懂法律、有专长、热心调解工作的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者等人员中选任。各县(市)区设“姐姐解困团”分团,分团设在各县(市)区妇联,依照总团的设置建立。各乡镇(街道)设解困支团,各行政村(社区)根据情况设解困小组,没有条件设解困小组的要保证一名解困团团员。团员由在当地有威望、热心社会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的居民、志愿者组成。各级“解困团”依托妇联信访接待场所、乡镇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之家等妇女维权阵地开展解困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选取解困工作地点,并搞好上门服务。

  (二)维权阵地前移,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市妇联将“姐姐解困团”的主要职责定位为开展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及邻里纠纷为主的爱心调解,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维权组织触角延伸到基层。“姐姐解困团”把村(社区)妇联维权工作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将一支基层维权队伍活跃在每一位基层妇女群众身边,面对面地向妇女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积极做好信访代理、信访协理等服务疏导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把日常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升全市妇女、家庭生活幸福指数。二是维权方式更便捷,渠道更畅通。每个村组、每个社区都有解困团团员或组织,随时解决妇女在家庭、生活、工作、邻里中产生的各种小矛盾。为规范服务,更好的化解各种矛盾,“解困团”探索实施了“六步”工作法。一倾听。接受诉求或主动介入,耐心的倾听矛盾产生的原因;二登记。受理登记并告知对方权利义务;三宣讲。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和心理疏导;四对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与另一方当事人或相关单位沟通;五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协调,促进问题解决;六回访。对解困情况进行回访,确保调解成效。

  (三)规范工作机制,为“解困团”启动、运转提供保障

  为加强对“姐姐解困团”的引导、指导和规范,市妇联通过四项措施做保障,即:一搭台。在全市举行三门峡市“姐姐解困团”成立仪式,为各县市区分团团长挂牌,并聘请河南省电视台公共频道《爱心调解》栏目优秀调解员何玲老师担任我市爱心调解工作特邀指导老师,正式启动“爱心调解”工作。二建制。制定了学习培训、信息上报、反馈回访、资料归档、考评奖惩五项工作制度。三赋权。市妇联为全市3468名解困团成员统一发放工作证牌,向她们赋予解困、爱心调解的权力。四激励。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对成效突出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姐姐解困团”组织坚持的理念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姐姐解困团”组织坚持的工作理念

  1、牢牢秉持“妇女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成立“姐姐解困团”源于妇女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凡是涉及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解决。“姐姐解困团”以突出化解妇女群众因家庭琐事、邻里纠纷以及个人情绪引起的各种矛盾,突出解决涉及妇女民生与权益的小纠纷、小矛盾为主要职责,从解决小事、实事做起,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妇女群众为本。实践中,我们感到,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必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观点;必须牢牢把握妇联组织开展党的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妇女、依靠妇女、凝聚妇女、发展妇女,发挥妇女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市妇联通过层层组建姐姐解困团,细心搭建妇女群众参与的平台,把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紧密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吸引和凝聚到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的伟大实践中来。

  3、抓牢基层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所在。基层既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市妇联坚持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放在最基层的农村和社区,夯实基层组织阵地,以“姐姐解困团”为载体,切实做到把掌握妇女需求的工作做在基层,把与妇女群众感情融洽在基层,把妇女群众中出现的矛盾化解在基层,使妇女工作活跃在基层。目前,全市3468名解困团团员,3053名是村、社区团员,几乎遍布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

  4、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姐姐解困团”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等原则,积极开展以家庭为主要单元的调解及矛盾疏导,教育和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使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早日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而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解困团依托妇联信访窗口、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宣讲法律法规、调处家庭邻里纠纷,消除社会矛盾隐患,降低了群众的司法成本,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切实发挥了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深受群众欢迎。湖滨区妇联为全区的解困团成员建立了QQ群,在线及时探讨解困知识、交流解困心得,节约了解困成本,提高了解困效率。乡村社区的基层解困团员,拓展解困的外延,进村入户开展向孤寡老人或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送温暖,为特困家庭协调申请低保,帮助身边群众解决资金、传授技术、组织文化活动等,解决群众燃眉之急,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村居和谐稳定。卢氏县汤河乡小沟河村席某(离婚有两女),与卢氏汤河乡梧鸣沟村张某(离婚有一女),2002年经别人介绍5口人重新组织家庭,婚后二人关系很好,今年因双方子女的关系,出现吵嘴,甚至大打出手,席某忍无可人,便提出离婚。后经卢氏县汤和乡支团的解困团员对双方宣讲法律,耐心开导,反复劝说,双方最终和好如初,丈夫张某最后感激的说“你们跑了这么远,我们夫妻一定会好好过”。灵宝市苏村乡卢沟村刘北组妇女张艳勤积极发展生猪养殖,但是资金困难,无钱买饲料,村里“姐姐解困团”团员张变玲得知此事,便慷慨解囊,主动给她2000元,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年7月8日,湖滨区妇联“姐姐解困团”分团接到困难群众陈女士的来访,近年来,由于前夫得重病,女儿今年参加高考需照料,陈女士返回家中,义无反顾担当起家庭重担,但昂贵的医疗费用让一家人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请求妇联帮助想办法。湖滨区分团接到陈女士的求助后,多次咨询卫生、民政等部门,为陈女士一家解决了低保,并联系社会慈善人士为该家庭排忧解困。湖滨区涧河街道年轻妇女陈女士,因为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纠纷,到涧河街道妇联反映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希望妇联帮助她维权。涧河街道妇联联合司法所干警等“姐姐解困团”的成员对夫妻二人分别进行了耐心劝解,丈夫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向妻子承认了错误。双方最终和好如初,表示今后要互让互谅,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家庭。截止目前,“解困团”已走进妇女家庭20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心理疏导近300件,姐妹有困难、“姐姐”来帮助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四、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解困的方式方法和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探讨完善。由于解困团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工作还没有成熟的工作模式可以借鉴,处在边干边摸索的过程,目前调处解困工作还只是家庭、居民群众自愿申请或者热心人士自觉介入解决的小事情、小矛盾,在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登记、多部门协同的解困流程中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完善。

  2、解困团成员知识面不能完全满足纠纷调处的需要。以妇联干部为骨干,以热心调解的爱心人士和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解困团队伍,虽然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常识,但是面对形形色色的解困对象要做好解困调处工作,不仅需要全面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还需要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调解技能技巧,这些团员不同程度存在着调解综合知识和技能技巧不足的问题。

  3、矛盾调处化解经费短缺,部门协同力量相对较弱。调处矛盾纠纷中,解困团成员需要与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协调,但由于没有经费支持,常常需要自己出钱付交通费、电话费等等,不同程度影响了部门协同调处能力和矛盾调处的时效性。

  五、加强“姐姐解困团”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注重源头参与,加大普法宣传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抓源头是治本之策。一要在全市妇女干部队伍中、在“姐姐解困团”全体团员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全市妇女干部队伍中形成主动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她们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要坚持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和先进性别文化的宣传,要把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自觉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全社会不断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素质培训

  “姐姐解困团”所开展的工作是一项涉及群众具体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除具备高度的工作热情外,更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作支撑。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团员的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播放优秀调解案例等形式对解困团的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心理咨询、社会公德及沟通技巧、调解技能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团员们切实掌握开展爱心调解所需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能力素质,从而增强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爱心调解”工作的范围、原则及工作流程,积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调解登记、典型培育、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使“爱心调解”工作真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不断强化“姐姐解困团”成员的素质培训,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队伍建设。

  (三)注重社会协同,做足“联”字文章

  妇女工作的社会化之路,是妇联组织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姐姐解困团”的推进过程中必须树立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在“联”字上动脑筋,作文章,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级妇联组织要整合资源,积极与司法部门现有的基层机构和人员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形成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的整体力量,增强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领导重视,是妇联工作的坚强后盾。我们要把党政所需和妇联所能紧密结合起来,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新情况以及预防和调处的新方法、新规律,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姐姐解困团”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四)注重典型带动,加强示范引领。

  解困工作是一个创新工作,需要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逐步提升,每个县(市、区)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解困工作示范点,市妇联对示范点工作的推进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各级解困团要抓好典型解困事例和典型解困人物先进事迹的发现挖掘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努力打造好“姐姐解困团”的工作品牌。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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