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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性侵幼女因判刑过轻 检察院抗诉

2013-08-08 09:10: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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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柏县斗秤沟村小学老师性侵女生案尚未有结果,桐柏县固县镇桐安小学又发生一起性侵女生事件。涉嫌性侵女生的该小学校长段富有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检察机关以量刑畸轻抗诉,法院二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昨日,记者从南阳中院了解到,检察院再次以量刑轻为由抗诉。南阳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桐柏县固县镇桐安小学位于偏僻丘陵地带,共有一、二两个年级外加一个学前班。两个年级共15名学生,其中二年级仅有5名学生,其中3名是女生,全校加上段富有在内共3个老师。事发时,段富有57岁,已在该小学当了6年校长。

  去年春天,一名家长发现女儿遭遇段富有性侵。家长经过调查发现,有8名女生遭到段富有性侵,最小的4岁,最大的12岁。事后经警方确定遭到段富有性侵的有4名女生,年龄在6~8岁。

  当年3月8日,部分家长报警,警方随后将段富有抓获。当年8月,法院一审以猥亵妇女儿童罪,判处段富有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判决下达后,受害女生家属认为量刑太轻,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被告段富有方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起上诉。

  今年3月14日,桐柏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段的辩护人给段做无罪辩护,而公诉部门则要求重判段富有。

  4月25日,桐柏县法院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段富有有期徒刑3年。

  接到判决书后,受害女生家属再次以“量刑畸轻”为由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被告段富有方也再次提起上诉。段的代理律师吴正军告诉记者,段富有至今并未承认其有过猥亵行为。

  7月19日上午,南阳中院在桐柏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公诉部门认为,段富有在公共场所公开猥亵女生,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应在5年以上。段富有一方否认指控,仍做无罪辩护。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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