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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坐地铁吃东西最高罚200 1月正式实施

2013-12-25 06:39:00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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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

  坐地铁吃东西最高罚款200元

  随着地铁即将开通,“地铁里能不能吃东西?”争议越发强烈。昨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第209号政府令——《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答案是:不可以。如果忍不住吃了咋办?罚款!最高罚款200元。办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充气气球不能上地铁

  乘坐地铁,有哪些物品不能携带呢?有一样东西,大家可能想不到,那就是充气气球。

  此外,除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如导盲犬外,动物不能坐地铁;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重量、体积、长度超过规定的物品均不能上车。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车,但可折叠自行车除外。

  穿轮滑鞋上地铁可能被罚款

  抽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大家都知道,在地铁里还有啥不能干呢?吃东西、乱喷小,而且要注意,不能穿轮滑鞋上车。

  在车站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玩滑板、轮滑、骑独轮车等,可由交通部门责令改正,劝离出站,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在列车车厢内进食、踩踏座席、追逐打闹,甚至大声喧哗都可能被处罚。

  向轨道投掷物品可处500元罚款

  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轨道、接触网等地铁设施投掷物品,很可能会影响地铁运营安全,按照办法规定,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故意干扰城市轨道交通通讯频率;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等区域;攀爬围墙、栏杆、护网、闸机、列车、安全门、屏蔽门等;强行上下车,点燃明火;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都将被处罚。

  先抢救伤者后处理事故

  如遇节假日或者大型活动,客流量急速上升,导致地铁运营瘫痪,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严重影响运营秩序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可以采取控制客流的临时措施。

  若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地铁无法正常运营时,地铁可能将暂停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暂停运营将及时公告。

  如地铁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运营单位将按照先抢救伤者、后处理事故的原则,组织抢救伤者,及时排除障碍,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逃票要处全程票价5倍罚款

  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购票金额退还票款,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兑付。

  如果地铁运营公司服务状况令人不满意,乘客也可以投诉。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若乘客无票,或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被发现者将按照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处以全程票价5倍以下罚款。

  喝醉了可能被劝阻进站

  遇到火灾,市民也不要怕。地铁站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紧急疏散照明、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地铁要制定火灾、水灾、地震、停电、卫生防疫、反恐、防爆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另外,精神病患者、智障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运营单位有权劝阻醉酒者和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进站乘车。(郑州晚报记者 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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