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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冒充学校副校长与工程处长诈骗

2014-01-23 10:43:00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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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冒充学校副校长与工程处长骗取“好处费”

    为了轻易骗取钱财,两名无业男子“组团”分别假冒郑州一学校的副校长和工程处长,以虚假合同进行诈骗,结果不仅获刑,还被罚款。日前,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冯某、范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2.5万元。

  2006年9月,冯某、范某在得知郑州一学校要建设综合楼后,顿时觉得挣大钱的机会来了。于是,他们马上利用这一“商机”,分别冒充该学校的副校长和工程处长,谎称该校要建设综合楼,来焦作对外承招建筑商。后经人介绍,两人与张某签订合同并收取张某工程保证金4万元。2006年9月,冯某在焦作诈骗期间,又以该学校工程处处长的名义,谎称该校建设综合楼需要绿化,对外承招绿化队。后经人介绍,两人与梁某签订合同并收取梁某好处费5000元。在与二人签订虚假合同后,冯某、范某便玩起了“失踪”,后张某和梁某到该学校核查,才发现该学校根本无此二人,此时两人才知上当,遂报了警。

  2013年6月19日,被告人冯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之名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冯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范某已退还赃款4万元,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二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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