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川大学生曾世杰因丑杀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

2014-02-28 15:40:00 来源:四川在线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曾世杰(右四)与同学合影(图片来自曾世杰同学的QQ空间)

  曾世杰(右四)与同学合影(图片来自曾世杰同学的QQ空间)

  四川在线消息 备受关注的曾世杰“因丑杀人案”,28日下午2时30分在成都市中院宣判。2时20左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外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来往走动的人们都一脸严肃。

  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曾经的县高考头名、某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行凶致3名校友1死2伤。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国内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图库|社区|娱乐

      地市|财经|汽车|房产

      女性|健康|美食|旅游

      家居|教育|法制|农村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