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人大代表:官员财产如何公示望中央有说法

2014-03-11 07:2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南沙新区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财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应该说效果是很明显的,下一步怎么搞,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个说法,(要不要)统一来搞。”——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陈建华

  广东去年启动的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备受社会关注,广州市南沙新区是三个试点之一。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南沙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效果很明显,但下一步怎么搞,希望中央有个“说法”。

  去年,广东珠海横琴新区、韶关始兴县、广州南沙新区启动财产公示试点。因被社会寄予反腐厚望,这项试点备受舆论关注。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在审议中,陈建华介绍,南沙新区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财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应该说效果是很明显的,下一步怎么搞,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个说法,(要不要)统一来搞。”

  对于公示的范围,陈建华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模糊解释:“在内部公示,大家要如实填报,组织上可以核查。”

  因为广州“房叔”事件,根据中纪委要求,广州市纪委去年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选定此前开展财产公开试点的广州市南沙区进行探索。有没有官员虚报财产?陈建华表示不分管这项工作,所以不了解。

  对于地方在探索中遇到的问题,陈建华说,“有些东西下改上不改,恐怕行不通。”例如公车改革,他说,广州天河区搞了试点,但广州是个省会城市,“你市里面改了省里面不改也不行。类似这种事情,全国人大应该拿出来讨论”。(记者 关庆丰)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国内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图库|社区|娱乐

      地市|财经|汽车|房产

      女性|健康|美食|旅游

      家居|教育|法制|农村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