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男子离婚4年发现女儿非亲生决定继续疼爱

2013-08-26 08:19:00 来源:扬子晚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离婚4年了,徐州市民朱旭森一直怀疑,6岁的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为“澄清”父女关系,他诉至徐州市鼓楼区法院,请求做亲子鉴定。法庭在征求各方意见后,依法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经鉴定,鼓楼区法院在8月23日判决,确认朱旭森与女儿朱珠没有血缘关系。随后,朱旭森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只要孩子认我这个父亲,我就会疼爱她。”

  通讯员 李复生 蒋敏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觉得女儿和自己不像

  朱旭森与李玲2005年登记结婚,2007年李玲生下女儿朱珠,朱旭森非常高兴,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疼爱有加。

  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夫妻之间聚少离多,朱旭森从外人口中听到一些妻子的闲言闲语,二人逐渐产生矛盾,并于2009年协议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

  离婚后,朱旭森心中一直有个疑问,到底女儿是不是自己亲生?每次看到活泼可爱的女儿叫自己爸爸,他心中都异常矛盾痛苦。

  随着女儿一年年长大,朱旭森越看越觉得女儿和他不像,和家人也不那么亲,总感觉缺乏血缘亲情。为求真相,今年6月诉至法院,请求亲子鉴定确认父女关系。

  “只要孩子认我……”

  亲子鉴定涉及夫妻双方及子女的人身、财产、名誉等诸多问题,可能损害女方及子女的感情和利益。

  由于孩子是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征求了监护人李玲的意见。经李玲同意,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认为朱旭森与朱珠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朱旭森与朱珠不具有亲子关系。

  拿到判决书的朱旭森解开了心结,但他表示,虽然朱珠并不是亲生女儿,但多年付出的感情无法收回,只要孩子认他这个父亲,他就会疼爱这个孩子。(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社会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