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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将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城市涨到430元

2013-08-21 06:50: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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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将再次提高低保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得此消息。

  “今年,低保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了。”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涂擎介绍说,以前,要申请低保需要拥有郑州市户籍3年以上,今后,凡具有郑州市户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市民,均可低保救助。

  同时,按照规定,新调整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224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334元;六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456元。

  今年,郑州市新规定了“三无”人员的供养标准: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加200元执行(即每人每月1060元),分散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执行。

  由于1-8月的低保金已经发放,郑州市民政局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实际享受城乡低保的人数,按照市区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发50元,六县(市)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发50元,不漏一人、不错一户,足额补发。9月中旬将资金补发到位。 (记者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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