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汽车身陷“质量门” 豪车漏油自燃获赔63万

2013-02-24 14: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奔驰车身陷“漏油门”

资料图片

  日前,有关奔驰汽车漏油问题,在全国多地发生。最受关注的是浙江台州一消费者,花160余万元购置的奔驰GL450进口越野车,也出现严重漏油情况,而厂家却说是质量瑕疵,不予理睬。而同一款车在南京也出现同样问题,并发生自燃,最终消费者通过维权获赔63万。南京消费者成功维权也将奔驰轿车推上了风口浪尖,但是,这并没有挡住高档进口轿车频发质量问题,消费者维权仍旧任重道远。

  南京百万豪车漏油自燃获赔63万

  据了解,2010年3月26日,赵先生与南京宁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GL450豪华越野车一辆,价格为159.8万元。当日付款之后,赵先生按约提车。然而,仅仅7天之后,意外却发生了。2010年4月2日晚10时左右,赵先生驾驶的这辆奔驰车在徐州市丰县大河镇西陈庄西头时发生燃烧,车辆全部被烧毁。

  事故发生后,车主赵先生与宁星公司进行交涉。宁星公司告知,可联系奔驰厂家德籍高级工程师对车辆进行检测。由于不信任厂家自己的检测,赵先生没有接受。

  2010年7月15日,赵先生以产品质量损害赔偿为由,将奔驰起诉至南京雨花台区法院。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确定的起火点是在发动机舱的下部,且事发当时有小雨,排除了杂草引燃的可能,最后法院判定是发动机舱漏油导致的。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认为,根据我国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鉴于鉴定结论已经排除人为放火的可能,因此车主对于诉争车辆存在缺陷已经完成举证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宁星汽车公司作为销售者应对其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在公司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故应当向车主赔偿相应损失。

  经过法院的反复调查取证,确定奔驰自燃是漏油所致,根据主次责任,最终消费者获得63万元赔偿。

  奔驰汽车全国身陷“质量门”

  和南京赵先生维权相比,浙江台州市的李先生却没有这么顺利。他花费160余万元购置的奔驰GL450进口越野车,也同样出现漏油情况。为此他和销售商多次交涉,对方都认为是质量瑕疵而不予理睬。

  与南京奔驰GL450在购买后7天即焚毁相似的是,台州这辆奔驰GL450也是在购车后寥寥数日发生了故障,等到车主察觉时,发动机机油已渗漏至最底线了。此后,维修该车的台州欧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直认为,遇到的只是个小问题。但该车在修理上却大动干戈,经过一层层的拆卸,该车最终被拆得面目全非。奔驰总部甚至为此派出了维修专家,但故障迟迟没有排除。因故障一直无法查明,车子的心脏部位——发动机被先后拆开两次。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仍旧坚持问题只是质量瑕疵,对于李先生提出退换货这一请求仍旧拒绝,至今他这辆车仍然保持着拆解的状态,“躺”在4S店内。

  除了以上两名消费者陷入奔驰轿车的“质量门”,最近全国多地曝出奔驰质量问题丑闻。其中一名北京车主在给爱车免费检测一天后,就出现了漏油现象。温州一名消费者花费13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S400,一个月后便出现车门无法打开,点不着火等问题,送检后同样无法排除故障。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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