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4月19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90.3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4.22元,增长11.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
对比之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扣除价格因素,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8.6%,我省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52.9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91.96元,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381.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8.93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7.5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9.41元,增长13.2%,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4%,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同时,经营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今年一季度,我省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884.1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0.83元,增长8.7%。其中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76.3元,增长29.3%;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475.88元,增长18.8%。
另外,随着城、乡居民家庭家底的殷实、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今年一季度,我省居民家庭得到的财产性净收入人均为227.0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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