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见义勇为的立法问题一直在讨论。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年度立法计划中,《上海市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暂定名)》已经纳入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对此,一直非常关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有关地方法规出台进程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认为,如果立法,应该在具体条款中体现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宗旨,明确表彰、奖励标准;明确医院对见义勇为者的受伤、抢救、垫资义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明确见义勇为者的就业、入学、晋级、入沪的优先权等。而为了更好地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首要的是放宽“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和范围。
厉明还指出,由于地方立法都只适用于本市范围,今后在正式立法时也建议增加附加条款,对上海市居民在异地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予以嘉奖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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