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河大桥上市10年 收费超过建设成本10倍

2012-03-30 09:14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这就是说,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山东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当时既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分红时的直接受益者。那么,交通部当时批复的18年收费期限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赵晓玲:18年的期限作为股权,测算出2.31亿的资金入股。

  大桥的收费期限,成为测算股本的一个最主要依据,这个期限的长短直接关乎济南黄河大桥的的资产价值。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针对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和山东省很多相关文件下发的时间都是在1999年9月份,而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成立时间是在1999年11月,文件下发给的是一个还没有成立的公司,由此可见,只有这些文件的出台,才能够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按照交通部的这个批复,黄河大桥满确实可以合理合法的收费到2017年,不过,按照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不得超过25年。如果从1985年开始算起,济南黄河大桥至今已经收费27个年头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2004年公布实施的,而济南黄河大桥收费是交通部1999年批准的,究竟要按照那个标准来执行呢?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从济南黄河大桥注入上市公司的10年左右时间,已经收费超过4亿元,这已经是当初建设成本的10倍以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59条同时还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原来,确定济南黄河大桥18年收费期限的批复在前,而不得累计超过25年收费年限的全国性管理条例在后。究竟该如何处理眼下的矛盾呢?由于政策制定前后矛盾,导致济南黄河大桥可以理直气壮地超期收费。那么如何保障公众利益呢?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黄河大桥管理处处长冯承山:每天的车流量两万五,年收入4千万左右。

  采访时,冯承山告诉记者,大桥处于济南市两岸交通的咽喉要道,是济南市范围内车流量最大的大桥,不过,现在实际的利润并不是像外界所猜测的那样回报丰厚。

责编: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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