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湛辉 资料图
这位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涉嫌受贿4970万,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2亿
时隔一年,东莞吴湛辉案浮出水面。今天上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广州中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审理。指控显示,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另有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约1.7亿元的涉案数额,或创下广东职务犯罪案新高。
从政履历丰富仕途曾被看好
吴湛辉是土生土长的东莞人,1967年7月出生于东莞市中堂镇。
1986年,19岁的吴湛辉参加工作,至2002年期间,已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过,任办事员、科员、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2月,吴湛辉被调任东莞市石排镇任镇长,一年后调任东莞市环保局,任党组负责人、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3年11月,吴湛辉“转正”,就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成长为一名正处级干部。
4年后,他又回到了曾工作过的东莞市政府,任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08年秋,转至天下第一重镇虎门任镇委书记。
2011年秋,广东省委组织部公示12名拟提任东莞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情况,吴湛辉和时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的欧林高一同位列其中。次年2月,吴湛辉卸任虎门镇委书记,调任市委副秘书长。这年,他45岁。
行将提拔时被举报查出裸官
也是45岁这年,广东省纪委发布的一则反腐消息,让这位前途看好的官员仕途戛然而止。2012年10月8日,是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吴湛辉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立案检查,此时,距吴湛辉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不足8个月。
省纪委当时披露,吴湛辉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红包”礼金及贵重物品一批。
一个月后,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十八大代表、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提到了吴湛辉案。朱明国称,“(上级)本来准备提拔他的,被举报经查实,才发现吴已是‘裸官’”。
而一位曾在吴湛辉手下工作的东莞知情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吴湛辉比较有才能,当时拟被提任东莞副市长,已通过了提拔名单,差不多要安排位置了,结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
涉嫌受贿与任虎门书记无关
吴湛辉履历中,颇受外界关注的是其担任的虎门镇委书记一职。2008年9月4日下午,东莞市委组织部在虎门召开人事任免大会,宣布吴湛辉任虎门镇委委员、镇委书记,并提名镇人大主席。
初到虎门,吴湛辉对虎门的产业经济、城市规划及其他方面做了大量调研。次年3月,他提出把两度荣膺全国千强镇第一名的虎门,打造成“滨海国际商城”。2011年8月,投资总额高达530亿元的十项重点工程拉开序幕,被舆论认为是虎门造城的开始。然而,就在“造城”大幕拉开不久,吴湛辉便被调离虎门。
根据指控,吴湛辉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全部案发于其任东莞环保局局长期间,与其任虎门镇委书记无关。
■庭审直击
检举揭发他人构成重大立功
上午10时许,吴湛辉身着看守所的蓝色马甲,被带入法庭。
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后,吴湛辉表示对起诉书没有意见,但对其中一笔受贿2820万元的受贿指控,其表示钱非他经手,具体数额记不清楚,希望法庭核实。
另外,吴湛辉表示,案发后他已要求家属全额退赃。
检方表示,吴湛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同时,吴湛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可减轻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
■指控
涉受贿:与商人平分经营利润涉受贿近5000万人民币
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全部事发于其任职东莞市环保局期间。
指控显示,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2003年11月,在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该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私下许诺会将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分给被告人。
自2005年3月至2007年,赖洪中按约共向吴湛辉支付了2150万元好处费,并根据吴的指示,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吴湛辉之兄吴湛林实际控制的东莞市莞晟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保管。
2006年12月,在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再次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之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人民币50到60万元不等给吴湛辉。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
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次花巨资购置香港物产
指控显示,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他人的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
检方指出,综上,吴湛辉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差额特别巨大,其不能说明来源。(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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