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每位公民都将拥有各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2014-06-28 17:1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今后,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机构都将有各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它将集纳公民个人的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公民只要查一个码,就能获知自己各类信用记录信息。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建立,有望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进行共享,形成一个覆盖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平台。

  网上个人行为纳入信用档案

  有关这一信用代码制度具体的实施操作方案目前还未公布。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国当前信用体系建设还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但从《纲要》的内容看,信用体系建设将包括更多与公民和企业诚信相关的信息。

  如交通违法违章就将被记录在诚信系统中。上述规划纲要中提出,“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此前,不少地方已经试点将公民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如2010年,江苏睢宁县开始推行大众信用信息分值系统,该县公民可以在这一系统中查到自己“闯红灯”的记录,而且会因此被扣信用分。

  另外,《纲要》还提出,要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

  对于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纲要》提出要建立网络信用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曝光。

  公务员诚信记录纳入考核

  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纲要》提出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在公务员的诚信档案中,将涵括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纲要》还提出,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纲要》提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用建设上,“政府说话算不算数”也将纳入考核。

  根据《纲要》,政府应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将有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但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也要注意把握好尺度,信用记录的滥用将可能导致社会分裂。他表示,为了避免信用记录成为良民证,在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社会宽容。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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