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越早补贴越高 鹤壁出台提前报废黄标车补助办法

2016-08-18 16: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杨会玲 许艳敏)为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2016年8月初,鹤壁市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给予最低800元至最高18000元补助。同时,对车辆所有人提前报废黄标车,淘汰越早报废补助越高。在8月底前淘汰黄标车的按补助标准的120%核发补助,9月至10月淘汰黄标车的按补助标准110%核发补助,11月至12月按补助标准的80%核发补助。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的认定根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认定,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认定: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在市公安交管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未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上述车辆,车辆交由在市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处置,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同时,黄标车提前淘汰享受补助,必须是2016年8月12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上牌的车辆;对于有明确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必须是提前1年(含1年)淘汰的车辆。对于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根据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提前淘汰的时间享受补助。

  随着鹤壁全市建成区域黄标车限行,及全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禁止通行,加之全市连续开展联合查缉黄标车专项行动、利用智能卡口系统抓拍黄标车闯禁止等措施,黄标车将越来越寸步难行,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势在必行。车辆所有人如提前淘汰黄标车,需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于《机动车行驶证》标注使用性质为营运的黄标车,车主须首先到交通运管部门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开具证明材料。之后到市公安车管部门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在车主填写并提交《鹤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后,到设在市公安交管车管所的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助申请,正常工作日均办公受理。

  在此,鹤壁市公安机关也向广大车主发出呼吁,希望广大车主响应政府号召,提前报废高污染黄标车,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止和减少机动车排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责编:安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