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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施工肆意损毁路面和交通设施,拘留!

2017-03-24 10:1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许艳敏 常勇 通讯员 崔战立)2017年03月20日10点05分许,交警六大队巡逻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中州大道与龙源一街交叉口东侧部分道路被非法围挡,部分交通设施被损毁。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徐某是中铁十一局郑州地铁4号线龙源一街站项目部的副总经理,因为施工需要拆除绿化,徐某竟擅自安排工人在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了中州大道与龙源一街交叉口非机动的车道并损毁周边交通实施,造成部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不能通行,严重破坏了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于是民警将徐某口头传唤到交警六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徐某于2017年3月20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由民警送郑州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

  据了解,这是郑州市继2015年10月12日,中铁十八局地铁5号线05标段项目部在农业东路平安大道野蛮施工,挖断东区主电力电缆,致使大半个东区断电,先后拘留了该项目部经理王某、现场调度李某、施工人员汪某之后,第二起因野蛮施工被拘留的案例。

  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介绍:近几年,郑州市区施工项目较多,范围较大,涉及到部分道路或整个路段,信号灯及附属设施经常被破坏,有时一天甚至接到3-4起信号灯被损报警,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2016年,因施工挖断信号灯线缆达近200起。施工方主要问题是:一是私自拆除、迁改。施工方在未报交警支队及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拆除、迁改信号设施;二是在损坏信号灯地埋管线后为逃避责任,故意掩盖故障点,使抢修难度增大,维修周期延长;三是临时断电频发。由于施工方经常将电源线路拆除,为保证信号灯正常使用需协调施工方接工地内电源。但施工方经常在报知支队和大队的情况下,临时断电,说关就关造成信号灯“神经性”不亮,虽事后都能及时恢复,但易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四是消极配合。

责编:安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