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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长兴路分局拘留两名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者

2017-01-21 16:4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杨会玲 许艳敏 通讯员 刘国保)郑州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这是动真格的,小伙伴们不要触犯法律哦。

  两名非法销售者被拘留

  1月20日下午,长兴路分局老鸦陈治安中队民警与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在辖区开展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17时许,在新城办事处毛庄卫生院附近,执法人员发现有两个摊位在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在民警的配合下,安监办工作人员现场将该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共收缴啄木鸟红炮267挂(1000响)、红地毯6盘(50公斤)、熊出没烟花一袋(15个0)、小孩玩具炮2箱多(30多条)。随后,民警将两名销售者马某和毛某传唤至中队调查处理。当天,中队依法对马某等两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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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要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证城市建成区内无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无运输车辆、无燃放现象。发现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2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郑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警方将对违规者罚款或拘留。郑州警方设立举报有奖制度,邀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电话是:110或69623700。

责编:安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