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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无法“善”用 谁还会伸出援助之手

2012-05-22 07:55 来源:红网

  5月18日,经香港发展局支援四川重建小组组长麦齐光证实,由香港政府拨款和教育界募捐共400万元港币,重建绵阳紫荆民族中学,遭到地方当局的强拆。据悉,是为了腾出地方修建涪城万达广场,工程已在进行中。目前,香港政府正考虑向四川当局追回拨款。(5月21日南海网)

  2008年汶川大地震过后,由于灾情之严重、毁坏之广泛,四川受到了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的援助,许多省份对口援建重灾区,海外组织也不断地募捐善款。救援资金、重建资金都是怎么用的,一些地方却没有给社会一份满意的答卷。

  贪官在灾后重建中贪污,且数额不小,善款没有得到合理地分配和使用,没有满足灾区人民群众最切实的生活需求,而是培养了一帮危害社会的“蛀虫”。善款无法“善”用,被某些人当作牟利的“ATM”,倘若以后再有灾害发生,指望谁来发出怜悯之心,指望谁来伸出援助之手?

  笔者所在的城市就曾是汶川大地震中的重灾区,在全国各省的援建帮扶下,许多在地震中被毁坏的道路和建筑已经修葺一新,甚至比以前的道路更加宽敞,比以前的房屋更加坚固,比以前的城市更加漂亮。有人戏称,地震给了这个城市发展的机遇,让城市设施更加完善,让城市更加美好,但是这是多少人用他们的生命换来的“机遇”。

  说是机遇也好,说是发展也罢,只要灾区人民能够在全国各地的帮扶下,勇敢地继续生活,那也就“善”用善款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善款被有心人士窃取,善款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善”的作用,那如何才能使善款“善尽其用”呢?善款应该是独立单项的款目,其存在不依托于其他任何款目,且不与其他款目相混杂,善款须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再者,善款须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进行管理,不应该由各级政府或者其他机构代行管理,这个专门的机构应该是不从属于任何组织和机构的,具有专业的慈善管理水平,有其专业性。最后,善款使用过后,应有使用报告和相关说明。每个人作为捐赠者,哪怕他只捐了一元钱,他都是善款的持有者之一,就像公司的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财产运营情况一样,捐赠者也有权知晓善款的使用去向,花了多少钱,花在了哪些方面,针对这些情况,应该有详细的报告说明,有其回报性。

  独立性、专业性、回报性,让善款得到充分意义上地“善”用,这是慈善继续发展的关键,同样也是人性塑造的重点。善款须“善”用,人们才能广发善心,一直保持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如若不然,面对灾难,再没有援助之手,再没有倾囊相助,有的只会是一群冷漠残忍的“看客”。(作者:汪美龄)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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