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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涉食品安全在查处召回上不能“打酱油”

2012-06-14 07:3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6月12日,广东佛山通报了7个使用问题半成品酱油生产的酱油企业。涉事的广东开平市长沙亿华达调味厂负责人称,查处前一个月已将问题酱油卖出,“成品酱油召不回来了,都被消费者吃进肚子里了”。(6月13日《新快报》)

  这句话让很多读者有骂娘的冲动,但无奈的是,在问题酱油曝光之前,或许真有很多已进入消费者的肚中。不过,这种轻飘飘的回应显然是企业不负责的表现,既不想承担召回的成本,也不想尽到告知的义务,因为即便问题酱油从企业流出已有月余,也未必全都上了餐桌。

  这家企业之所以敢如此回应,是因为事件责任难以界定。比如,他们虽然使用了问题半成品酱油,但这到底是为了压缩成本明知故犯,还是企业本身也是确不知情的受害者?召回的成本该如何分担?如果企业不召回,或拖延召回,监管部门该如何处置?该如何让企业对消费者赔偿,并鼓励消费者提起公益性诉讼?如何建立与售出产品数量挂钩的惩罚机制,让企业为不能或不愿召回问题产品付出更多?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涉事企业就可能会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糊弄了事。

  问题酱油现在的问题不是能否召回,而是企业是否愿意召回、政府肯否责令召回、能否建立机制让企业不得不尽力召回。事涉食品安全,政府该做的是尽快公布调查结果,通过多种渠道告知消费者,同时在查处和召回上一定不能“打酱油”,坐等问题酱油进入消费者的肚中。要知道,召回的不只是问题酱油,还有失落的企业责任和政府公信。(韩青)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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