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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南266人因涉嫌食品犯罪案被判决

2013-07-04 15:49: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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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7月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朱虹 文/图)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有226人因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决,审结案件10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6.38%。

  7月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

  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6.38%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已审结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1件,生效判决人数226人,共处罚金1554.1万元。

  其中,既有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油、牛肉、猪肉、羊肉、乳制品、腐竹、血块、米皮等食品,也涉及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用注射液、婴幼儿药品和保健药品,犯罪涉及领域不断扩大。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表示,今年上半年审结的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6.38%,一方面表明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增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增大;另一方面也表明我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形势十分严峻。

  最高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罚金600万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一方面坚持重典治乱,从严打击,将累犯、惯犯、主犯作为“严打”重点。

  在判决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判处实刑11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2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

  判处最重的一起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生产和销售“地沟油”被分别处以15年和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和400万元。

  另一方面,各级法院加大了对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判处力度,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上半年,全省法院审结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共判处罚金1554.1万元,大多数案件都判处了销售金额两倍以上的罚金。”田立文介绍,此举目的在于使违法犯罪分子“倾家荡产”,失去再犯的经济条件。

  据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字当头。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相关新闻】7月4日上午,河南省法院公布了十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映象网记者从中挑选了几起典型案件,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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