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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离婚判决让李阳为家暴付出了代价

2013-02-04 10:14 来源:新京报

  李阳离婚案昨日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法院判决: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Kim Lee Li)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支付三个女儿抚养费每人每年10万元至18周岁;李阳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李阳事件堪称近年影响最大的家暴个案,李金在2011年9月的勇敢揭发,让家庭暴力作为公共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离婚案四次开庭、公开宣判,显示出法院的重视程度。

  该判决第一个亮点是认定李阳构成家庭暴力。统计显示,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大多数得不到认定,不认定赔偿等就无从谈起。李阳被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彰显了坚决反对家庭暴力的法治立场。

  第二个亮点,是法院为李金颁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近年公认的反家庭暴力重要实务进展,自2008年全国试点法院已共发出保护令约200份。李阳在离婚诉讼期间对李金的威胁骚扰,凸显保护令之必须。法院的回应,不仅保护了李金一个人,更具有首善之区向全国示范的意义。

  第三个亮点,是法院将三个女儿的抚养权都判给了李金。虽然从婚姻法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精神看,施暴者显然不宜抚养子女,但目前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在多子女的情况下,常见做法是两方分领抚养权,不重视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人伦需求。如今李金如愿获得全部抚养权,体现了法院对母亲家庭贡献的肯定,更让人看到法院为未成年人创造非暴力生活环境的自觉。

  但遗憾和担忧仍有。李阳为家暴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仅5万元,这对李阳来说实在只是一笔小钱,很难相信能达到有效惩戒施暴者、抚慰受害者的目的。然而,在涉家暴离婚判决中,这已是闻所未闻的高额赔偿。这暴露出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制裁力度至今仍然十分有限,不容乐观。

  (吕频 妇女权利工作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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