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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玉:错置的低保金 待重建的规则与人心

2013-02-25 08:38 来源:华商报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绿皮书认为,在已经获得低保救助的非贫困群体中,大多数是收入水平略高于扶贫标准的边远贫困群体,但大多数边缘贫困群体并未享受低保救助。(2月24日《新京报》)

  “低保”一类的政策,几乎是捍卫贫困家庭生存需求的最后防线。有鉴于重要至此,在操作层面便更需慎之又慎。一旦其资源配置过程出现偏差,后果不可谓不恶劣。一方面,“最需要者”得不到接济,而长久深陷贫弱的泥潭,明显悖逆了“低保”本身的善意;另一方面,一些未必贫困的群体,不道德地占有“低保金”,也大大消解了社会正义。

  社科院最新调查显示,“6成低保家庭非贫困家庭”、“近8成贫困户未享低保救助”。这一系列的结论,值得全社会警惕。某种意义上,“低保”运作中出现的大范围的分配错置,所指向的乃是一整套规则设计的残缺。比如,政策宣传、动员机制的乏力。仍有相当数量的居民,对低保政策知之甚少;再比如,审批、核查环节的宽松。“入户抽查”、信息公示等规范,显然未被忠实遵守。

  除却上述种种,“低保救助”实际发生的偏差,或还有更具体的原因。众所周知,评定低保户的依据是家庭收入。但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计算某家庭的财产状况,简直困难重重。在此背景下,圈定低保户往往只能凭借一线官员的直观感受与良心判断。既然如此,怎会不误差重重?且不单是“无心之失”,更有那暧昧的人情勾兑、利益交易,也在误导着“低保金”的流向。

  关于低保救助,程序的漏洞易补,而人心的贪婪难填。一部分人,对本不属自己的“低保金”的不当觊觎和占有,无疑是值得羞愧的!因为,此一举动,不惜以牺牲他人基本生存权为代价,来为自己谋取灰色的额外利益。几乎是赤裸裸的、对弱者的伤害!可以说,民众“骗低保”、职能者“卖低保”等极端利己之举,所体现的人性之恶,已然蚕食了健康社会共济互助的伦理底线。

  当然,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是,“在已获低保救助的非贫困群体中,大多数收入水平仅略高于扶贫标准”。由之,低保救助的分配偏差,似乎可以归因为,一群“极低收入者”,对“最低收入者”的利益侵占?只是,如此这般,就可原谅吗?须知,“弱者抽刀向更弱者”,永远是最沉重的悲哀!争取公共救济可以理解,但尊重其内在秩序也是必须。所以,当做的绝非是抢夺别人的低保金,而是发出声音,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

  面对“近8成贫困户未享低保救助”的现实,低保政策有太多理由,加大投入、扩大救助人群;与此同时,采取多维度的努力,修补运作流程的疏漏,也迫切需要提上议程。而无须讳言,最困难的工程,也许还是人心的自我重建,以及底层民众间互爱传统的回归吧……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争取”;而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守得住自己的边界。(然玉)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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