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法官娶女当事人,判决理应拷问

2014-07-24 08:07 来源:重庆晨报

  湖南永州一对夫妻到法院闹离婚,法官周某审理后判这对夫妻离婚,并对其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女方获得房子、地皮等家庭财产;男方则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等家庭债务和债权。而让男方颇感离奇的是,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周某随后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数月后与女方登记结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4日开庭重审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结婚或者离婚,都是他的自由;女当事人结婚或者离婚,也是她的权利。这样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不过,如果是法官刚审理完案件没几个月,就和女当事人结婚,那就有点不正常了。而在湖南永州,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离奇离婚案”。根据当前的事实,我们不知道这二人是在判决前产生爱情的火花,还是在判决后走在一起,但不管怎样,他们要面对质疑与非议已经不可避免了。

  就如今来说,网络化的解读有娱乐化的倾向。如过于放大女当事人与其前夫的生活隐私。如女当事人的前夫不仅有家暴倾向,而且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别的女子生育孩子;如女当事人认识前夫时,就隐瞒了婚史,其之前已经结过两次婚,并生了两个孩子……这些事情,并没有得到核实与确认,但网友还是乐此不疲,不停地“人肉”着,消费着这些花边新闻。

  但很显然,法官与女当事人结婚,并不是什么花边新闻,而是严肃的法律命题。就这起案件来说,在审判的程序上,的确存在诸多可疑之处,如法官周某的审判结果,与2006年女当事人第一次离婚诉讼时的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那这两起审判,都经得起法律的考量么?再则,“女方得财产,男方得债务债权”的审判结果,若非出于男方自愿,也是于法无据的。而更加离奇的是,当女当事人的前夫拒不执行法律判决时,审理法官周某居然被调任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到底是正常的“人事调动”还是“人情调动”?值得拷问。

  可以说,这起“葫芦僧判葫芦案”的背后,除了故事的桥段本身很离奇外,在司法程序上,也有诸多离奇的地方,而这法官,也的确有装糊涂之嫌。必须拷问的是,这样的审判,是否保持了必要的客观公正?是否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是否有人情的干扰?是否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这些事情,都必须有一个真相。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如今,这起离奇案件得到重审,相信审判的公平与公正为期不远。但是,对此事的反思却不能点到为止。一方面,如果审判是经得起法律考量的,那么这名法官是不是应该避讳一下呢?这在程序上是否合规呢?另一方面,如果审判是经不起法律考量的,那纪委就应该及时介入,查一查这背后,到底有没有司法腐败?简言之,此事只有抵达真相,才能还原应有的正义。(龙敏飞)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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