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道德模范"被拘关乎法律无关道德

2014-08-08 08:03 来源:京华时报

  从道德角度判断一个人会不会违法犯罪,恰恰是一种违背法治理性的泛道德化思维。

  连日来,全国道德模范何涛被抓的消息引发舆论骚动。这位先后被评为六安市、安徽省及全国道德模范的“中国好人”,利用护士工作之便,从单位非法获取《出生医学证明》,交由其夫通过网络贩卖牟利。二人均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案件虽然还在侦办中,但道德模范沦为嫌犯的巨大落差,早让舆论为之唏嘘不已。人们想不明白,这样一位对高位截瘫的丈夫和半身偏瘫的婆婆不离不弃的“好人”,缘何会蜕变为一个嫌疑犯?是生活困窘所迫?还是因为对法律无知?抑或是其原本就并非之前媒体所宣传的那么“模范”?

  道德的光环下,人们自然对模范拥有高于常人的期待。道德模范是众人学习的榜样,是德性完美之人,怎么都不可能与违法犯罪沾上边的。而据介绍,何涛在当选道德模范后,因家庭生活困难,当地党委、政府为其落实了事业单位编制,调入裕安区妇幼保健所,社会各界也给予关心和资助。接受这份荣耀和帮助后,本应当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来回馈社会,以更加完美的修身养性去引领社会风尚。如今发生此番“变形”,无疑令人难以理解。

  追问一个道德模范的完美与否注定是道无解的题,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都容易陷入道德评判的纠结境地。我们或许有必要从道德的领地后撤,反思德性完美的人难道就不可能犯罪?倘若转换到法律的视角,在法律一视同仁的扫视之下,其实没有所谓的好人与坏人之分。法律的规制是以每个人都可能犯错为假设前提的。只是在我们纠结的内心深处,暗藏着一块心理暗示:好人不会犯罪,坏人才会。从道德角度判断一个人会不会违法犯罪,恰恰是一种违背法治理性的泛道德化思维。

  法治社会,对一个人行为的评判不应纠结于其德性如何,道德完美并不是一个人不受法律约束的条件,也不是违法犯罪后可以法外开恩的条件。目前,何涛的省、市道德模范称号已被撤销,同时已提请中央文明委撤销其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对道德的关注或可止步于此。当其褪掉层层道德光环,也只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一切均须回到法律的轨道上依法处理。

  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精神的世界里,我们需要寻找道德的标杆;现实生活中,我们更依赖法律一视同仁的治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无论其身上披着什么样的荣耀与光环,只要涉嫌违法犯罪,就必须一码归一码地追究法律责任,这正是法律与道德和谐共处之道。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走出道德纠结的内心困境,步入理性的法治殿堂。(傅达林)

责编:刘大彬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