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非股市稳定灵丹

2015-12-07 10:54 来源:京华时报

  上周末,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今年夏天的股市巨震之后,主管部门推出的首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制度安排。

  根据三大交易所的规定,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同时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当基准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15分钟,触发7%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至收市。从这一规定来看,指数熔断机制缩小了指数波动区间,与10%的涨跌停板一道形成股市的“双保险”。

  但熔断机制是否真能稳定股市运行是令人担忧的。虽然熔断机制与10%的涨跌幅限制构成股市维稳的“双保险”,但从今年夏天股市的下跌来看,涨跌幅限制并不能阻止股市的持续暴跌。在这种背景下,即便再加个7%的熔断机制,其效果同样也是有限。

  首先,股市大幅下跌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这些利空因素的作用下,股市并不会因为有熔断机制就不下跌了。现实中,已经推出了熔断机制的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其股市也会有暴跌情况出现。

  其次,熔断机制并不能真正将大幅下跌“熔断”。虽然当基准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会暂停交易15分钟,但这15分钟的暂停是否真能让投资者和整个市场“冷静”下来,这是充满悬念的。而从7%的熔断阈值设计来说,虽然在触发7%的熔断阈值时,股市会停止交易直至收市,但收市之后又能如何?第二天该跌还是照样跌。

  此外,此次推出的熔断机制只是一种指数熔断,而不是个股熔断。这种熔断机制并不妨碍个股的持续下跌。甚至在很多个股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熔断机制根本就派不上用场,连5%或7%的熔断阈值都没有触及。

  因此,就股市维稳来说,不能过分依赖于熔断机制,股市维稳还需要多项措施并举。在熔断机制业已推出的情况下,其他维稳措施也要相应地跟上,这样熔断机制才能真正发挥稳定股市的作用。这是2015年股市巨震留下的深刻教训,中国股市应该将其深刻牢记。(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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