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院长的权力有多大?

2016-01-12 09:41 来源:新京报

  青年教师因年资尚浅,在校内资源积累有限,院长在承受压力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压力传递给青年教师,这就势必导致院长成为人际冲突的焦点。

  日前,中山大学的著名教授,博雅学院院长甘阳被青年教师当众掌掴,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事情的起因是由于港科大博士毕业的青年教师李思涯,在聘期内屡屡被学院院长甘阳教授“压制”,无缘晋升。根据学校或升或走的政策,在六年聘期内不能顺利晋升,就可能面临解聘。“忍无可忍”的李老师被逼无奈,才当众出手掌掴甘阳院长。

  事实上,每到年末,高校各院长都很容易成为人际冲突的焦点,涉及年度考核、分配相关事项,院长往往拥有最大的权力。任何教师只要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那么矛头最可能也最容易指向院长。

  在中国现有的高校架构里,院长基本处于最基层的层级,他上面要受到校领导的指挥;同时又要受到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的制掣。例如,科研部门会将科研考核任务下达给学院,然后院长就需要将其分解给下面的教师。因此,在受到职能部门制掣的情况下,院长为了完成学院考核的任务,他就必然将压力传递给一线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

  问题可能就出在一线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与院长之间的权力实在是不平等,院长拥有近乎垄断的权力。青年教师与资深的教授不同,后者往往在学校拥有资源,院长也多有忌惮;青年教师因年资尚浅,在校内资源积累有限,院长在承受压力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压力传递给青年教师。这就势必导致院长成为人际冲突的焦点。

  在我看来,甘阳院长被掌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相对青年教师李思涯拥有过大的权力。从心理学角度,权力大小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资源的多少,资源多的一方相对另一方有更大的权力;二是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权力小的越依赖权力大者拥有的资源,那么拥有更多资源的一方就相对拥有更大的权力。

  因此,要解决院长权力过大的问题,相应也就是减少院长拥有的资源。作为行政职务,院长不应该对教师的学术评价、职称晋升拥有过多权力,这些工作应该由独立于学院行政的学术委员会来评定,而院长不应该在学术委员会兼任。其次,要减少青年教师对行政权力的依赖。特别是,实行要求青年教师“非升即走”的淘汰制,却又缺乏学术自由,院长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不合理学术评价与管理机制的替罪羊。(唐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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