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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野保硬法规沦为“纸老虎”

2016-02-19 15:15 来源:映象网

[摘要] 按理说,在野保成高压态势的当下,任何一家餐厅想销售野生动物也难。

  备受关注的哈尔滨“万元鱼”事件在连续出现“剧情反转”后,昨晚,官方调查组通报称,因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已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通报还称,此事暴露出相关部门对餐饮行业监管存在缺失,管理还不到位。(2月18日南方网)

  “万元鱼”剧情一再反转,有一个追问却仍成悬疑:“这里的鳇鱼果真是野生的吗?”

  在没有得到“野还是不野”的明确释疑时,我们姑且认为这家涉事饭店就姓“野”吧。可是问题就来了,饭店既然公然销售野生鳇鱼,而据说这种鲟鳇鱼偏偏又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说好的野生动物保护去哪儿了?且不说有没有欺诈行为,仅这种公然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就可以断定其在“撒野”。

  按理说,在野保成高压态势的当下,任何一家餐厅想销售野生动物也难。比如南昌,曾规定餐馆一律不得打“野生”“野味”餐牌;比如北京,早在2013年就发布《北京市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禁止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明确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引擎搜索发现,全国多地也都拿出“杀手锏”,严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纷纷禁止餐饮业以野生动物揽客。那么,哈尔滨的这家酒店何以堂而皇之地以野生动物揽客呢?谁给他们“撒野”的权利?

  明明这边规定禁止以野生动物揽客,那边店家却外甥打灯笼——照旧,恐怕想说这其中没有猫腻用百姓的话说“鬼都不相信”。记者曾对雀鸟轩食府在广州天河区科新路和黄埔区护林路的两家分店进行暗访调查。对话中,科新路店的多名餐馆服务员均毫不讳言该店有“野生夜游鹤”出售,虽然也会怕被查,但老板“上面有人”,因此餐馆开了这么多年都没出事。真是一句“上面有人”,道破了“照野不误”的玄机。

  一律不得打“野生”“野味”餐牌,规定“真如铁”,可是我行我素者不乏其人,“我卖我的”更是乱象频频。让人真想知道,究竟还有多少“野”字餐馆在“撒野”?他们又是不是市场中的“野孩子”,有自己的一片“独立王国”?(李强)

(责任编辑:张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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