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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贱”折射性教育理念“偏见”

2016-06-28 09:43 来源:映象网

[摘要] “性教育”不能避讳更不能带有讽刺意味,教育者本身对性教育不带有有色眼镜,才能更好地面对性教育,培养好的性道德,才能预防青少年的性罪错教育,让大众扭转对性教育的偏见。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晒出江西省某高中生性教育教材出现女孩婚前性会被认为“下贱”等字眼,被质疑侮辱女性。此前,该教材出版机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因为“下贱”有加引号,并不能算侮辱女性字眼,25日,中国从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正在对该教材进行修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教材可能语句上存在瑕疵,但绝无贬低女性的意思。(6月26日《中国江西网》)

  下贱是指品行卑劣的,旧指出身卑贱或地位低下的,有失身分、职务或高贵地位的。这些都带有低看或者侮辱女性的意思,但是当这个词出现在性教育的教材中,想让人不想得更多都难。

  对“下贱”的质疑来自于:“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发生性关系反而会使女孩失去爱情”这段话,虽然经过解释折射“误解”,并非想要表达的本意,但是却折射出了性教育理念上的“偏见”。

  “性教育”对于国人来说都是“羞答答”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正是这样的“性教育”观念,对性的认识一直也是“隐蔽”的,尤其是在古代的婚姻中,未婚偷吃“禁果”就会被扣上这样或者那样的帽子,对于这样的认知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想必,该教材的本身出发点在于提醒,在于让一段纯真的爱情能够更完美,但是用“下贱”的方式来提醒不仅方法不对,还是一种对性教育理念上的“偏见”,对待性教育应该站在一个更公正的角度,才能让教材完美,让教育完美。

  “性教育”不能避讳更不能带有讽刺意味,教育者本身对性教育不带有有色眼镜,才能更好地面对性教育,培养好的性道德,才能预防青少年的性罪错教育,让大众扭转对性教育的偏见。(婧蓝)

(责任编辑:张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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