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员领导干部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时,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微信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警惕。作为党员干部,有必要知悉这些前车之鉴,从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4月16日,新华网)
微信作为一款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社交软件,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好朋友”,而微信的“朋友圈”功能更是获得了用户青睐,用好了会传递出正能量,用不好则会产生负能量,造成消极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在微信“朋友圈”发发评论、转载转载文章,但要讲党性守规矩,不能口无遮拦、随意放言。在聊微信、发“朋友圈”时要牢记党员身份“三思而后行”,转发信息时更需甄别使用,多辟谣,不造谣。要时刻扮演“网络警察”的角色,积极宣传正能量,勇于抵制负能量,争做微信“朋友圈”的净化者和正能量的传播者。
朋友圈是公开场合,发表言论需谨慎。有人说,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间;也有人认为,互联网时代,微信朋友圈就等同于公共空间。事实上,在网络社交媒体异常发达的背景下,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媒体人,而微信朋友圈其实已经慢慢地具有了媒体属性,所以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个公共场所。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观点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朋友圈里鱼龙混杂,要坚决抵制“负能量”。《中国青年报》曾经通过对2503名网友“朋友圈”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70%以上的“朋友圈”与现实社交圈吻合,这就意味着朋友圈里不只有“朋友”,它的社会属性很强,也是一个“大染缸”。更因为朋友圈“圈套圈,圈连圈,圈传圈”的社交媒体属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组织也越来越重视朋友圈的威力,借助其散播“负能量”,妄图混淆视听,制造混乱,进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把握好自身定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朋友圈里的“负能量”予以坚决抵制和澄清。
朋友圈是网络新媒体,要自觉散播“正能量”。现代社会,网络媒体在传播信息和思想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而朋友圈作为网络新媒体,必须成为党员干部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主场。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自觉“触网”、“触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网络新媒体接轨,做到“知彼”;另一方面,党员干部更要坚定信念,把红色信仰作为最有力的武器,做到“知己”。知己知彼,方能把握朋友圈主场优势,以旗帜鲜明的观点阐明事实,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群众,成为群众朋友圈里的贴心朋友。
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总之,党员领导干部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时,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微信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要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担当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朋友圈里的“正能量”。社会形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李欣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