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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金融改革试水由“地下”转为“地上”

2012-03-28 11:11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温州的民间金融将作为改革试点,由“地下”转为“地上”。图/CFP

  温州民间金融改革试水

  官方即将为温州的民间资本松绑,但打开“民间”这扇门,只是打破金融领域垄断的第一步

  本刊记者/崔晓火

  民间资本,就要从地下“长”出来了。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两会”闭幕之日的记者会上透露,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作为指导这一场民间金融破冰之旅的纲领性文件,由温州地方政府起草,并逐级上报的《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只待有关监管部门敲定细则,正式对外公布。

  资本涌动的温州,在经历了2011年的资金链危机,呼唤民间资本“浮上来”的请愿已经公开化。如今,这些未被官方许可的尝试等来了迟到的“正名”。然而,这一步,离中国民营资本真正进入金融行业的愿景,还有很大的差距。

  试验方案未公布

  本轮试验《方案》的出炉,与温州民间资本的“游说”不无关系。经历了2011年资金链困境,温州万亿规模的民间信贷期待被解禁。

  游说也一直延续到全国“两会”上。在“两会”期间的浙江团全体会议上,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颇有意味地在发言时向列席会议的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询问《方案》情况,尚福林回应说,“部门之间已经会签。”

  若这一《方案》得到认可,则将是官方首次为数额巨大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松绑。

  根据温州市政府的官方数据,从现在起截至“十二五”期末,温州的金融资本将保持年平均增长2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将达到15%。届时,温州的银行业本外币存款和贷款也将分别超过16000亿元和13000亿元,同时,其银行业不良贷款率要维持在1%以下。

  温州的民间资本始终看重资本的自由流动。自从去年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链出现紧张以来,温州本地生成的各种自我解救的方式不曾间断。但是,一方面减产甚至关门的小微企业缺乏资金,另一方面提供高利贷的担保公司、典当行又不可持续,民间借贷面临被民间抛弃、又被官方打击的困境。

  幸好,目前中央政府的态度终于明晰。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要用法律保障民间借贷,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也为这一改革试验定调。

  不过,中央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温州的金融改革能进行到什么程度,截至目前尚不得而知。“两会”期间有关《方案》的消息出炉后,方案具体内容始终没有公开披露。

  3月19日,《中国新闻周刊》多次就试验区《方案》的内容咨询温州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尚未发布最终方案,因此温州市政府决定统一不对外发布《方案》的内容。

  自2007年这一部门在温州市政府办公室隶属下成立以来,一直与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及保监分局维持沟通协调机制。这是一个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密切的部门,被认为代表了官方对于民间资本的最新政策方向。

  但坊间认为,这份《方案》的内容与2011年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会比较贴近。温州先行的战略,或许也将成为即将公布的《方案》的基调。

  前述改革创新战略被温州市政府称为“1+8”战略:因为其包含一个总方案和八个“子方案”,涉及领域包括了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等方面。

  其中,在温州政府指导下创办的2至4家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将成为温州市域内民间借贷的合法化的公开平台。今后,平台将负责登记借贷双方的供求信息汇集与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公开信息,目的就是避免原来民间借贷不合法公开的潜在风险。

  按照“1+8”战略,温州市最终将建立起由温州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支撑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其中,未来3年内官方将新认可小额贷款公司120家,允许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左右,保持民间资本的充足。

  此外,利率市场化改革也是温州市要“啃”的“硬骨头”。温州市计划,允许各类贷款利率在法定贷款利率4倍以内自由浮动,具体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从而缩小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利率双轨制差距。

  对于民间资本,温州市政府的态度已十分明确:有疏有堵。在开放民间金融机构的开办和设立,摒除歧视和压制性措施的同时,引导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和规范化。而这条路径,也被民间资本的实践者们所认同。

  “地下”变“地上”

  在“地下”钱庄长到“地上”之后,金融监管措施的松紧对于民间资本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发展,变得十分关键。实际上,在国务院看到改革《方案》之前,温州的民间资本就开始自下而上推动民间金融的管理革新。

  温州市政府的思路是,在放宽创办民间借贷公司的门槛之后,设立以本地行业龙头企业为发起人的行业性的民间借贷平台,并在平台上提高自然人参股比例以分散风险,在融资比例、融资渠道、业务创新等措施上于全国先行。

  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温州市组建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目前,温州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经开始试营业。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2月底营业,另外两家位于乐清和瑞安的民资公司也即将开始运营。

  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司现有的信息能够对外透露的并不多,有关运营状况统一向温州市金融办上报。

  但《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该公司由瓯海眼镜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5家企业和4名自然人共同发起,注册资金为1亿元。温州市金融办和工商部门为这家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是“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本投资咨询”。

  另外,第一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也在条件成熟的鹿城区成立,并将于3月底运行。中心由鹿城区工商联牵头,鹿城区优质民营企业主导组建。温州政府希望以这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为试点,温州当局为民间借贷引入了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银行结算等多方机构,借此保证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风险把控。

  以上两种民间借贷管理平台的新模式,被认为介于传统的民间借贷公司和传统的国有银行之间。因为其对于借贷双方信息均对称、公开,所以不同于有巨大风险的“地下”钱庄。又因为其尚未被允许吸收存款,所以和银行有着本质区别。

  “这些创新的民间借贷新平台能否进一步发展为民营银行,要看将来国家层面的政策。”在温州经营着一家民间借贷网的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温州市金融办透露,3月将有两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一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营业,同时,今年政府还将对新增3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名额,举行公开的“招拍挂”。

  民营银行有待时日

  温州的改革,已经将民营资本推到了进入金融领域的门口。

  今年2月,有媒体报道,根据银监会掌握的数据,截至目前,民间资本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的普通股中,占比分别达20%和45%。

  在一些民间经济发达地区,有些中小银行的民间资本股权已占多数。浙江的泰隆商业银行、稠州商业银行和民泰商业银行几乎全部都是民间资本控股。毫无疑问,民间资本对“金融牌照”有强烈向往之心。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明确了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然而,有关细则两年来始终未出台。经历多轮修改过的《放贷人条例》,在各方争议下也仍然没有出台。

  现在,尽管国内的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但银行监管部门对民间资本获得金融机构控股权或新设金融机构,均有“暗门”阻挡。银监会担心,因为民间资本公司自身治理结构不健全,信用状况不佳,不能达到征信标准,导致民间资本公司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其资质的要求。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投融资体制多年来始终滞后于经济发展。利用债券、股权手段实现直接融资却很少,这些都间接影响了小微型企业的融资。

  或许,温州的尝试将会打破这一持续多年的僵局。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3月16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温州的试验已经获批,而要解决中国的民间金融问题,需要建立多层次的信贷市场。

  “我已经多次谈到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步骤。”吴晓灵强调。“如果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三至五年业务发展较好,可以容许它们以金融公司的身份经营,容许接纳大额的存款。待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验再进一步成熟时,最终可将它们升格为商业银行。”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则呼吁加快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要允许民间资本筹建能够定向为小企业服务的小型银行,善用民间资本力量。”他说。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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