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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草案备受关注 被指漠视创作者权利

2012-04-18 09:57 来源:新世纪周刊

  【摘要】几乎从来没有一部法律草案,让艺人们觉得法律离他们的生活原来是如此之近。视词曲创作为生命的音乐家们,很多都停下了笔;几乎所有唱片公司的老板,都从财报中抬起了头。大家一起咨询律师和法学专家,学习研读这部枯燥的法律草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

  几乎从来没有一部法律草案,让艺人们觉得法律离他们的生活原来是如此之近。

  这就是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该法律草案中部分条款备受争议,被认为“漠视创作者权利”。

  视词曲创作为生命的音乐家们,很多都停下了笔;几乎所有唱片公司的老板,都从财报中抬起了头。大家一起咨询律师和法学专家,学习研读这部枯燥的法律草案。

  在已经逐渐淡出音乐制作领域的宋柯眼里,3月31日之后中国音乐圈,主题不再是音乐,而是法律——开会,呼吁,发声明,痛心疾首——宋柯是麦田音乐制作公司的创始人,曾任华纳唱片中国区常务副总经理和音乐总监,先后推出过老狼、朴树等歌手,被媒体和业界尊为内地唱片工业的顶尖操盘手。

  4月9日、10日,中国音协唱片工作委员会(下称唱工委)、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协会各自召开了四个小时的闭门会议,讨论如何应对这一法律草案。

  4月11日下午,上述两组织在北京举行联合媒体通气会,就修改草案中的相关条款予以批评,担忧作为私权的著作权,将可能被带回“统供统销时代”,扭曲市场原则,伤害原创精神。

  截至财新记者发稿,广东、河北、河南、四川等地的音乐协会,也都发表了类似声明,或者直接致函国家版权局,呼吁修改草案中有关条款。

  中国的《著作权法》于1990年颁布,分别于2001年和2010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前一次修法主要是为了满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后一次则是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裁决的需要。本次修订则主要源于内部动力——为适应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实需要而作出主动、全面调整。

  在历时八个半月、召集了30位专家委员、广泛听取了近200家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之后,国家版权局完成并公布了本次修改草案。该草案的基础,是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提交的三部专家意见稿。

  修改草案长达88条,涵盖了版权领域被长期关注的几乎所有问题。一经公布,便遭遇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就总体而言,草案颇多进步和完善之处,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几处个别条款,则激起广泛争议。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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