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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劳教妈妈唐慧上访之路 诉求与现实落差争议

2012-08-22 09:46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8月10日,唐慧从劳教所被释放,她不敢相信“会有那么快”。8天前,她被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送进劳教所。很快,“唐慧”、“永州”、“劳教”迅速成为一个事件,微博大V关于此事的微博转发超过20万次,甚至有人将此事与当年轰动一时的“孙志刚案”相提并论,期望以此为契机推动劳教制度的废除。

8月11日,踏上返乡车程的唐慧与媒体记者话别

  8月11日,踏上返乡车程的唐慧与媒体记者话别

  6年前,永州11岁女童被迫卖淫案

  唐慧的人生转折点在2006年。此前,她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与丈夫一起在家做小生意,有个漂亮的女儿乐乐(化名)。

  2006年10月1日晚9点,唐慧与丈夫张辉(化名)收摊回家,发现女儿未归,寻找一夜,未果。第二天,乐乐自己回家,“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唐慧细心地看到了女儿手臂上的伤痕和她呆滞的表情,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但是“当时没检查出什么毛病,也就没多想”。

  噩梦由此开始。

  10月3日,乐乐再次失踪,并留下一张字条:“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赚钱,我不去不行。您放心,过不了多久我会回来的……”

  唐慧与丈夫心急如焚,寻找未果,后向当地警方求助。公安机关以“失踪案”立案侦查。12月20日,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电话:“你女儿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快去看看吧!”

  吊诡的是,在确认自己女儿确实在柳情缘休闲中心后,她急忙向负责此案的刑侦队警员杨军祥求助,杨开车到柳情缘休闲屋门外后,接了一个电话就扬长而去。最后,还是唐慧拨打110才救出女儿。

  年仅11岁的孩子遭到强奸、轮奸并在3个月内被迫卖淫一百多次,这样的遭遇被压在纸面上,可能只是短短的一行字,但却是唐慧和乐乐一生无法释怀的痛苦。

  事情已经过去6年,从劳教所释放的唐慧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已经显得非常平静克制,然而在谈到女儿的悲惨遭遇时,她的声音还是哽咽了。

  “她甚至还不知道卖淫是什么……他们还打她,一直打她。”她抬起头努力呼吸了一下,克制哭腔,“他们4个人轮奸她时,一个人强奸她,一个人把生殖器放她嘴里,她不肯,就对她拳脚相加……”

  女儿遭受的非人遭遇,让唐慧“心里好像有十几把刀在里面”。那晚过后,她放弃了与丈夫的小生意买卖,“我的有生之年,一定要为孩子报仇。”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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